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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2/2018-7148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头闸镇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标  题: 头闸镇2018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头政发〔2018〕168号 有效性: 有效

头闸镇2018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工作方案

头政发〔2018〕168号

  近年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为进一步提高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结合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排查、集中筛查、摸清底数、严格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筛查工作,特别是没有明确诊断,并存在一定危险性的患者;加强救助救治,为有效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辖区稳定、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监护人员与责任,夯实工作基础。  

  二、排查范围 

  重点掌握辖区内肇事肇祸、轻微滋事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等三类重性精神病人的情况。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主要指触犯刑律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应以行政拘留处罚,但经精神司法鉴定确认为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的重性精神病人;轻微滋事精神病人主要指有扰乱秩序、扬言闹事等行为,尚不够行政拘留处罚重性精神病人;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主要指未有过肇事肇祸和轻微滋事行为但存在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 

  三、时间步骤、工作内容  

  (一)准备、排查阶段(2018年7月上旬至八月中旬)  

  制定并下发排查筛查方案,各村(社区)以组为单位,组织对辖区所有精神或行为异常人员(包括既往已确诊和尚未确诊的疑是精神病患者,含正在住院治疗的)开展地毯式排查。排查时使用统一表格进行登记、造册(附件1)。 

  (二)筛查阶段(2018年八月下旬至九月上旬)  

  8月下旬为筛查时间,我镇将联合镇卫生院到各村(社区)对排查出来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筛查诊断,请各村(社区)积极协助接受镇卫生院精神卫生专家进行筛查诊断及风险评估。本次筛查诊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疾病共6种,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情感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三)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报阶段(2018年9月中旬)  

   各村(社区)要根据筛查诊断结果及时收集患者相关信息,确定监护人,并将档案资料整理成册,上报到镇综治服务中心留档留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是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预防和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保证。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村(社区)在摸底排查时要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逐人见面、逐人登记”,不留死角和盲区。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排查筛查工作扎实,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口指导,注重工作细节,并及时互通信息,齐抓共管。  

  (三)注重方式,体现关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特殊群体,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相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人文关怀思想,严禁擅自传播患者信息,杜绝信息泄露,并不得公开宣传报道。对被筛查确诊的患者及其监护人做好健康教育,落实治疗管理和救助工作。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在排查筛查过程中,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镇综治服务中心会将各村(社区)排查筛查组织工作情况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发现率不低于4%)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2018年7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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