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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关于命名平罗县 2021 年无烟党政机关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通知》
平健领办发〔2022〕3 号
关于命名平罗县 2021 年无烟党政机关和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卫健委、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健康宁夏行动(2019-2030 年)和《关于印发健康平罗行动(2019-2030 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无烟环境”建设工作,提升全县文明程度和文明水平。平罗县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依据《无烟环境评分表》,对申报的 30 个“无烟党政机关”和22 个“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采用实地检查、资料审核等方式进行了评估验收,经评估确定应急管理局等 22 家单位为平罗县无烟党政机关,县医院等 22 家单位为平罗县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为无烟党政机关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称号的单位,再接再厉,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巩固控烟成果,为营造无烟环境、促进人群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21 年平罗县“无烟党政机关”名单
2.2021 年平罗县“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平罗县健康平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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