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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平罗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及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先后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局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局业务工作全过程,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法治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担当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和沟通联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科室具体干的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干部法治认知
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宪法宣传周、领导普法讲法等机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各类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民法典》《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
先后制定《平罗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平罗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工作规定》《平罗县医疗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平罗县医疗保障局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和《平罗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认真做好咨询投诉信访事项办理
对于群众网上留言咨询投诉信访等事项,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业务骨干认真及时办理。2021年以来共办理12345石嘴山便民服务中心17项群众咨询,办理石嘴山市人民议政网议政网留言咨询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结。落实专人办理信访件,认真接待上访咨询群众,未发生因信访解决不及时造成的社会治安事件。
(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医保政策宣传效果
为大力宣传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今年6月,同自治区医保局、区建行、平罗县建行联合,向平罗县“两定”医保机构捐赠医保专用扫码终端,患者就医时通过手机完成预约挂号,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刷脸的方式就可完成身份信息识读、就诊,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在取药时在扫码终端完成身份识别,刷脸取药,方便快捷;群众通过手机完成身份认证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实现医保参保,并可在药店、医院实现脱卡购药和就医,免去拍照登记刷卡繁琐程序。
今年3月,我局安排专人到陶乐镇庙庙湖村卫生室广场举办医保法规政策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为群众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等,强化参保群众的法治意识,全面提升医保宣传工作的覆盖率,营造“医保在身边”、全社会关注医疗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和宣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我局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首先是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的有效监管;其次是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同时探索“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式方法,提高基金监管效率,堵塞制度漏洞,切实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
1.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今年以来,我局以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与公安、卫健、审计、市场监管等七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骗保行为,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3家、零售药店116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48.51万元,行政处罚罚款2500元,累计约谈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39人次,暂停协议10家。通过各种形式监管,提高了医保的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效杜绝冒名顶替、虚假住院、挂床住院等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现象,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安全。
2.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定点医药机构集中宣传。累计向全县33家定点医疗机构、116家定点零售药店派发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800多份、宣传折页500多份。通过各医疗机构、药店LED屏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二是做好线上宣传工作。通过政务新媒体“平罗县医保局”公众号发布关于欺诈骗保的政策文件及各类案例。
3.规范医保监管权限、程序和行政处罚标准。推进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实施医保信用名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实施医保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健全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制定行政执法规程和欺诈骗保行为处理办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传达学习政策文件精神,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二是确保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合理使用,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组织基金监督科工作人员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项治理,严格检查药械采购行为,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规自行采购、销售、使用药械耗材。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三是依法全面履行医保局各项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等,确保推进法治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五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参保宣传等活动,深入社区基层向县民群众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法规。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知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到位;二是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部分参保人对医保政策的了解掌握还不够透彻;三是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医保局人员编制比较少,多是身兼数职,难以安排人员深入宣传医保政策,执法力量也很薄弱,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随之减弱。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列入目标管理,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结合“八五”普法教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要认真总结法治宣传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好今后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的措施。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党支部学习、业务学习、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载体,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围绕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专项行动成果的曝光力度,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继续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不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力争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预期,提升医保部门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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