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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方案
平医保发(2020)12号
各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宁医保办发〔2020〕1号)文件有关要求,按照“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维护、统一发布、统一管理”和加快推进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总体要求,我局将在全县开展医疗保障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医保局下发的15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县级医保系统单位及工作人员、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医保日间手术病种、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等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和审核上报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可靠。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完成县内医保系统单位及工作人员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和审核上报工作。(2020年元月底前,县医保部门按职责分别承担维护审核工作)
(二)完成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医保日间手术病种编码标准维护和审核上报。(2020年3月底前,县医保部门按职责分别承担维护审核工作)
(三)完成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等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和审核上报工作。(2020年4月底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承担维护工作,县医保部门按职责分别承担审核工作)
三、配套措施
(一)建立维护工作组。组建县级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审核工作组,在全县组织开展信息维护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维护责任分工机制。
(二)组织信息维护。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实行网上维护,网上反馈,网上公示,网上查询,通过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官网(网址:WWW.nhsa.gov.cn),进入“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进行全程线上操作。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流程,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维护权限,按时保质做好本单位编码信息的采集、上报、审核的工作,确保编码统一、数据互认。维护工作手册和操作流程详见窗口“公示公布”栏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将信息维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采取措施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沟通机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组织推动信息维护工作。各医疗机构、药店工作进度每月23日前报县医保局,并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及实施成果。指导相关人员准确掌握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内容和要求,提高标准化实施水平。
附件:平罗县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组名单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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