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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2-0013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9日
标  题: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时占用草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文字号: 平林草许准(临)〔2022〕0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时占用草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平林草许准(临)〔2022〕04号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草原征占用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宁夏草原管理条例》《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1.0426公顷(折合15.639亩)国有草原,用于宁夏石嘴山宁平碳素11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建设。

、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上,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加强环境保护,防止项目建设造成周边草原生态环境破坏污染。

三、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准地点、面积、四至和要求使用草原,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严禁随意改变草原用途和超审批范围使用草原

四、你公司要加强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项目施工结束后,按照植被恢复方案及时恢复草原植被。

五、临时占用草原期届满后未及时恢复草原植被,你公司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植被恢复费。

平罗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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