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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平罗县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 南区)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
平自然资发〔2021〕119号
县交通运输局:
为构建畅通高效、安全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完善平罗县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县交通运输局计划实施2021年平罗县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 南区)建设项目。经我局对该项目选址进行实地勘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平罗县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 南区)建设项目:路线全长7.761公里,其中:
(一)小店子五队路:本项目位于平罗县小店子村,全长3.757公里。采用乡村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全线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马场三队路:本项目位于通伏乡马场三队,全长1.671
公里,采用乡村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全线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三)沈渠路:本项目位于平罗县沈渠村二队,起点与唐徕渠渠摆6.5米沥青路呈T型交叉,而后路线向西延伸,终点顺接沈渠村二队4.5米水泥硬化路,全长0.936公里。采用乡村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两侧各0.5米土路肩,设计速度为20km/h。全线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四)阮桥村四队路:本项目位于渠口乡阮桥村,起点接惠农渠渠摆4.5米宽沥青路,与之呈T型交叉,而后路线向东延伸,终点接五通路5米宽沥青路呈十型交叉,全长1.397公里。采用乡村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两侧各0.5米土路肩,设计速度为20km/h。全线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项目概算总投资1059.43万元。
二、项目用地的情况
该项目工程为原有农村道路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原土地权属性质不变。
三、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项目用地为原有农村道路用地,符合《平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用地单位严格执行农村道路建设用地标准,只能在原有农村道路用地上翻建或改建,不得扩大用地范围,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新建农村道路。涉及临时用地的,必须做好土地补偿和土地复垦工作,本审查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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