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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造林成活率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平自然资发〔2023〕266号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全县2023年春季林业生产工作成效,为下一步兑现造林补助资金提供数据依据,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林场及工程造林2023年春季造林成活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就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本次检查验收的范围为2023年春季造林完成率核查核实范围,数据基数以完成率核查数据为准,不得更改、调整。
二、检查验收时间
1、自查上报阶段:8月14日—25日,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对照春季造林完成率核实数据开展造林成活率自查工作,务必于8月25日之前上报自查小班表(前期已电话通知)。
2、检查验收阶段:8月28日—9月15日,各验收小组对照各乡镇上报的自查小班表开展成活率验收、各乡镇汇总工作。
3、汇总数据阶段:9月18日—20日,汇总全县验收数据,迎接自治区造林验收。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此次验收工作,决定成立2023年春季造林成活率检查验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2023年春季造林成活率检查验收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光贤
副组长:王建保、沈海国、钱勇成
成 员:张学云、赵红贵、白金科、朱丹、李泽芳
四、具体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有关造林质量管理检查验收办法及规定进行验收。对造林成活率的检查,以完成率核查核实数据为依据,按照造林质量标准,对所有造林小班进行实地检查。
(2)各乡镇、场要及时提供准确的造林成活率自查小班表,做到上报数据与实际一致。各检查验收小组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实地进行造林成活率检查,须重新复核林带长度、GPS坐标点、林带面积,全面认真填写造林成活率检查验收小班表。
(3)造林成活率检查验收时填写数据清楚、准确,不得涂改,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检查验收中切忌不经检查原封不动的照搬照抄,检查结果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纸质版须经各乡镇(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检查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被检查验收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4)各乡镇、场对造林成活率检查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对复查结果无异议后签字盖章上报。
(5)造林成活率检查验收中遇到重大问题,由检查验收小组负责人请示局领导进行处理,不可擅自做主或擅自表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6)各检查验收小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严禁喝酒或参与和工作无关的活动。
(7)对造林成活率检查验收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将对该检查验收组人员进行问责。
(8)此次验收相关数据将作为年终对各乡镇考核、拨付造林经费的主要依据。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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