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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平自然资发〔2021〕221号
市自然资源局:
现就李艳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林木管护经费保障着力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建议收悉,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平罗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平原北部,黄河青铜峡灌区下游,东与内蒙古乌海市、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相连,西屏贺兰山分水岭为界和内蒙古阿左旗毗连,南临贺兰县,北和石嘴山市大武口、惠农区接壤,南北最长55公里,东西最宽84.5公里。土地总面积312.92万亩,是黄河自流灌溉农业区。全县森林资源分布特点为:一是全县国有林面积比例占到79.19%,且以公益林为主,国有林中公益林比例占到82.43%,可以看出,全县生态环境的改善国有林发挥着主要的担当作用。二是天然林7.55万亩,主要为湿地林场、治沙林场的天然乔灌木林;人工林3.45万亩,包括人工营造的防护林、城市绿化等。
多年来,平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作为林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建设宜居美丽乡村,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实现生态美、乡村新、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一是依托国家三北防护林五期、天然林资源保护、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保障林木管护资金需求。2021年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面积55919亩,中央财政管护补助55.6186万元;公益林70342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6万元,合计补助131.6186万元,每亩补助标准为10-13元。生态林每年的管护经费通常在400元每亩左右,因此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财政管护补助资金、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生态林管护需求,需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我局将申请将林木管护资金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保障林木管护资金需求。
二是借助山林权改革契机,引入社会资本加强林木管护资金投入。我县将在今后林业发展过程中,将合适地段无偿或低成本提供给社会企业或个人,用于用材林营造,达到最大经济价值时允许及时采伐并更新,如此在降低市财政森林资源管护资金压力时,可以同时保障森林覆盖率增加和碳汇等生态功能实现,更能有效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以地换林”。同时,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造林、经营和管理,降低了营造林工程在苗木招标、工程建设等环节的成本,将造林补助资金更多的使用在造林管护环节。
三是加强林业管理执法。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基础上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在全县范围内构建林草湿地全面覆盖、职责明确、林有人造、林草湿地有人管、配合紧密、监管有力的管理责任体系。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深化林草湿地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和全覆盖。建立一支稳定有序高素质的护林防火队伍,改变当前护林员护林说防火,防火不救火的现象,加强护林员综合素质提升,尤其是加强防灭火技能培训,提高实战扑火能力。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609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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