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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18-7222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24日
标  题: 平罗县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

  

  平罗县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项目预算明细表(财政核定)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罗县林业局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由自治区林业厅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区、市生态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程;拟订全县生态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生态林业建设和改革。完善生态恢复机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

  (三)组织起草、修订完善生态林业建设相关制度体系。

  (四)监督、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商品苗、商品林和各类公益林的培育;监督、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编制全县经济林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经济林发展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指导林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工作;承担平罗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承担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负责涉林违法行政案件的查办工作,协助市森林公安分局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监督、指导全县各乡镇、国有林场对森林病、虫、鼠、兔害防治、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六)承担土地荒漠化防治的监测、预防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以植树种草为主的防沙治沙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负责全县林业、湿地、荒漠化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七)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火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编制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监督、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和森林公安派出所队伍建设;承担平罗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和深化林权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处工作;指导林下经济、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林业工作。

  (九)负责林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监督、指导、管理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林木种子检验员、营造林工程监理员等职业资格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林业科技宣传、服务、培训等工作;承担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承担林业队伍建设及人员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一)指导平罗县林学会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林政站等办公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罗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平罗县林业局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二级预算单位5个,具体包括如下单位:

  1.平罗县林业局(本级)

  2.平罗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

  3.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

  4.平罗县黄河湿地保护林场

  5.平罗县林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格作为附表公开

  第三部分 平罗县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罗县林业局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平罗县林业局(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94661.34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44661.3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包括: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768.4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143.22元、农林水支出12526971.86元、住房保障支出855777.80元。

  二、关于平罗县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说明。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设置类、款两级,平罗县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94661.34元,其中: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606294.99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518660.85元,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4000000 元,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297834.98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1870.52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说明。

  按照《预算法》要求设置类、款两级,平罗县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794661.34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8904129.97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518660.85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1870.52元, 310资本性支出4000000.00元。

  (三)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9744661.34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779.34元,增长(下降)1.05%。其中:

  人员经费9276000.4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8660.8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5050000.00元,其中: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

  1.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02款)森林培育(05项)2018年预算安排4000000.00元,主要用于:春秋季生态绿化、生态移民区绿化、石嘴山市生态经济区绿化、绿化管护育苗补助。2、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01款)行政运行(05项),主要用于:林业罚没款。3、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01款)其他林业支出(99项),主要用于: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和预测预报体系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科技推广、国有林场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平党发【2017】15号《关于印发平罗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四届县委2017年第9次常委会议纪要)。

  三、关于平罗县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平罗县林业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800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428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减少81800元,降低66%,主要原因为预算系统未合计车辆编制数字,未生成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此项预算支出。(2)公务车运行费预算0元,减少80000元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②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减少80000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做预算时,预算系统未合计车辆编制数字,所以未生成两辆车的运行维护费。(3)公务接待费预算42800元,减少1800元,降低4%,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

  四、关于平罗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其中:

  平罗县林业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0元。

  五、关于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14794661.34元,支出总预算14,794,661.34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79.466134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9744661.34元,占65.87%;项目支出5050000.00元,占34.13%。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平罗县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平罗县林业局1个行政单位和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866085万元,2017年为50.792778,2018年比2017年预算下降7.7%,原因为本年度预算系统未合计编制车辆的车辆运行经费及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严格避免铺张浪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平罗县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76.2万元,计划采购办公设备276件,其中:办公设备211件 ,家具65件。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年末,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国有资产总额为159.4921万元,其中部门房屋75平方米,价值5.4891万元;土地0 平方米,价值0.0001万元;车辆4辆,价值59.32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686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87.988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平罗县林业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计划

  1.前期准备。我单位将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开会讨论确定评价对象,积极组织各科室按照评价依据和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我局将针对林业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涉及的各个项目按要求收集、核实了包括提交立项决策、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等基础数据资料,参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收集绩效评价有关信息,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各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这一阶段我们将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真实性原则,建立健全评价信息审核制度,对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二是一致性原则,所采用的评价基础数据、评价指标口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要前后一致;三是独立性原则,保持评价主体的相对独立性,避免评价对象及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2017年10月,根据平编发【2017】20号文,我单位由平罗县林业和城市管理局正式更名为平罗县林业局,将原下属单位中的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及平罗县公共事业管理所调整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但由于2017年1至10月,以上两个下属单位的上级财务主管单位为平罗县林业和城市管理局,所以,2017年部门决算仍以平罗县林业局为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编制,但2018年部门预算以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上级主管部门编制。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9.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和分类体系,是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基础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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