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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3/2017-7330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0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环保局开展信访“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环保局开展信访“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队站室:

现将《平罗县环保局开展信访“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5日

平罗县环保局开展信访“责任落实年”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平罗县信访局印发的《2017年信访工作要点》及平罗县信访局印发的《平罗县开展信访“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着力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开展信访“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大局,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为引领,以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为抓手,继续深化环境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环境信访法制化建设,着力加强源头预防、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环境信访积案和社会风险研判,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局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环境信访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环境信访问题发生,推动环境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平罗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将“严”字贯穿到底,真正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充分认识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

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开展,对我局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力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政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我局环保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二)围绕考核指挥棒,层层压实责任。

2017年,我局要把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信访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源头预防、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责任,真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下去,确保信访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加强源头预防,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

按照“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要求局领导和各站队室负责人经常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和意见,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有效防止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的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对群众初次信访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全程负责跟踪督办,一盯到底,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做好解决和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减少信访上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推动办理规范化、制度常态化,提升解决重大复杂信访问题的效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压实领导责任,推动信访问题就地解决。

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管的工作负责预防和解决具体环境信访问题,真正把履职和担责结合起来。紧紧抓牢解决信访问题这一信访工作的核心,抓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通过拓宽受理渠道、创新化解途径、强化防控措施、专项资金带动、规范复查复核和集中攻坚、领导干部接访、约访等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好环境信访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信访问题存量,确保一年以上信访积案清仓见底。严格实行“五包”责任(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及时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将领导干部包案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制。

(五)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严格落实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三本台账”制度,执行“一排查、一交办、一落实、一督办、一通报”工作机制,做到逐案登记建档、逐案化解和跟踪管理,防止矛盾反弹。

(六)有效破解“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

认真执行关于协调“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规范性要求,实行台账式管理,逐案落实主办责任和协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具体时限,强化跟踪督办,有效解决劝返接回难、分类处理难、化解问题难、依法处置难等长期困扰信访工作的突出问题。

(七)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

“坚持诉访分离”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矛盾,着力推行法定途径有限解决信访问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甄别、引导工作,积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八)着力提升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效能。

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及时导入复查复核程序,依法按程序办理,成立局内部评查专家人才库,对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可以采取会商评议的方式,做出依法、客观、公正的复查复核意见,认真做好审核认定备案工作,实现信访事项依法有序终结退出。按照县信访局的相关规定,对终结备案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可以不予受理。

(九)依法严厉处置违法信访行为。

进一步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利用每年的“6.5”世界环境日和“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环境信访的相关知识,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树立依法信访的正确导向。加强重复访治理,特别是多次越级的重复访,逐案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化解措施。积极配合综治、信访、维稳、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推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信访“责任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站队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层层传到压力,安排部署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信访维稳工作,研判分析重点投诉、重复投诉的环境信访问题。

(二)强化信访案件督查机制。

从4月份起,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生态室、监察大队、各园区中队和县城中队的信访“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和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强化问效问责,按照信访事项的主体责任,对因决策不当,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导致问题多发、矛盾激化的站队室和个人,采取上级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严肃问责。深化“五无”(无进京非正常上访、无进京越级上访、无20人以上到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集体上访、无初信初访转为信访积案、无因信访问题引发极端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部门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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