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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发〔2017〕119号关于印发《平罗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队站室:
现将《平罗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平罗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进一步促进现场执法能力提升,根据国家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石嘴山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决定于2017年6—10月,开展全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大练兵目的
(一)培养和深化环境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进全县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以规范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为抓手,重点培养环境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现场执法方面的能力,推进行政处罚规范化。
(四)树立先进典型,振奋精神、鼓舞士气,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执法队伍工作积极性,激发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
(五)提升环境执法整体水平,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增进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二、大练兵内容
大练兵活动结合日常或专项执法工作开展,通过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一)注重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法制化建设,全面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建立部门内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大练兵期间,组织全局环境执法人员全面系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法治讲座、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学法渠道,筑牢依法执法的基础,规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保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
(二)注重保持环境执法监管严肃性。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坚持严管重罚工作理念,始终保持对各类企业进行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坚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推进行政处罚证据材料规范化。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保证环境违法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重点规范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内容,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客观。要将证据材料的规范化体现在大练兵期间的各个具体案件和随机抽选案卷中,同时,从监察大队和4个中队抽调人员对我局大练兵期间案卷质量进行评审。
(四)开展实战练兵,注重提高执法能力。
以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为重点,通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交叉执法检查、交流学习、专业研讨、环境监察稽查等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练兵,培养执法人员熟悉现场检查要点,总结提炼现场执法在检查计划、方法和技巧、证据提取、笔录制作、总结报告等方面的规范化程序,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注重培养现场执法骨干,逐步带动和提升基层执法部门现场执法整体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上旬)。在总结2016年大练兵活动工作基础上,根据2017年大练兵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执法大练兵日常工作,各监察中队和生态室配合监察大队做好大练兵的各项工作,闫鹏为大练兵活动联络员负责大练兵活动相关资料收集及信息报送工作。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上旬—10月)。将大练兵活动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组织环境执法人员系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证据,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日常工作要与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转办事项后督察、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跟踪督查、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水源地执法检查、巩固提升规范发展煤炭市场、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等工作结合起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偷排直排、数据造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在严格执法中历练队伍。大练兵活动期间每月15日前,各相关站队室实时将大练兵活动简报报送到环境监察大队,每月不少于1期。
(三)自评阶段。(10月10日—15日)。由监察大队牵头对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意见。
(四)总结上报阶段。10月15日前,将大练兵总结报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市环保局。
四、大练兵要求
(一)全面动员,精心组织。把环境执法大练兵作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的重要举措,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成立由李晓佳副局长任组长,金建华大队长任副组长,各监察中队及生态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练兵工作推进组,负责大练兵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深入动员部署,发动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加强组织领导和信息调度,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全体监察执法人员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确保有力有序推进活动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总结2016年大练兵活动的问题和经验,针对大练兵4项重点内容,采取知识竞赛、实战练兵、案例分析、理论培训、交叉互查、督查指导、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等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具体练兵手段和工作机制,对环境执法基础理论以及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进行集中攻关,全面提升执法基础理论以及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大练兵活动要与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日常环境执法工作充分结合,不搞“运动式”执法,不贪多求全,集中精力解决自身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发挥练兵效果。集中建立健全环境行政处罚信息报送机制,做好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确保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报送。
(三)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活动结束后,对我局执法大练兵情况开展考评,根据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等指标,对大练兵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选出石嘴山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市环保局参加先进评选。
(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继续加大典型案例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地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推行“阳光执法”,主动、及时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并严厉查处。在大练兵期间积极撰写环保信息,加大大练兵和环境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并根据大练兵活动内容积极在在《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中进行投稿,实时宣传我局活动进展和状态。
附件:1、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评选细则
2、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评选细则
3、环境执法大练兵信息报送要求
4、市(县)申报表现突出集体自评分表
附件1
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评选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共设市级表现突出集体名额1-4个、县级表现突出集体名额1-4个。其中各地级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直接列为省级表现突出集体候选名单;县级表现突出集体候选名单由各市级环保部门推荐(每市1-2个县级单位)。对列入表现突出集体候选名单的单位,我厅分级别评审打分,根据分数排名确定各级表现突出集体名单。
本次大练兵活动对候选集体设3个评价指标:“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查处违法案件数量”“环境执法大练兵督查情况”指标。
一、“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
(一)指标说明。
本次大练兵活动要求各地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突出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逻辑严密、表述准确进行练兵。
(二)参评案卷来源。
本次大练兵活动评审的案卷,采用地方自行推选案卷的方式。推选和抽取的案卷均需为2017年1-10月完成的案卷(指该期间印发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参与大练兵活动的案件应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公开。
1.市级候选集体
推选评审案卷:2份行政处罚案卷、1份移送公安机关案卷、2份发现问题的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稽查案卷。
参与环保部评选时,环保部将通过环境行政处罚系统,至少随机抽取候选市级单位一般行政处罚案卷2份、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卷2份。
2.县(区)级候选集体
推选评审案卷:2份行政处罚案卷、1份移送公安机关案卷。
参与环保部评选时,环保部将通过环境行政处罚系统,至少抽取候选单位一般行政处罚案卷2份、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卷2份。
(三)评价方法。
根据各地报送案卷类型,组织执法、理论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结合案卷整体情况,重点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进行评分。鼓励地方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该指标分值为50分。处罚情况未在门户网站公开的,该案按0分计。
二、“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
(一)指标说明。
“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由案件数量、罚款金额、重大案件数量3项分指标构成,各分指标分值为10分。主要评价2017年1-10月,行政区域内各级环保部门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数量、罚款金额,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等重大案件办理数量。
(二)计分方法。
为合理确定各地查处案件应达到的平均水平,以2017年各地重点排污单位数量占全区总数的比例作为各地的基准比例,分查处案件数量、罚款金额、重大案件数量3项分指标。
1.“查处案件数量”分指标
各市级、县级单位的基准值分别根据全区查处案件总数乘以该单位的基准比例计算,2017年1-10月,行政区域内各级环保部门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数超过基准值50%时,该指标得满分;查处案件数低于基准值50%时,得0分。
2.“罚款金额”分指标
各市级、县级单位的基准值分别根据全区罚款总金额乘以该单位的基准比例计算,2017年1-10月,行政区域内各级环保部门罚款金额超过基准值50%时,该指标得满分;行政区域内罚款金额低于基准值50%时,得0分。
3.“重大案件数量”指标
该指标所指“重大案件”包括:查封扣押案件、停产限产案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种。各市级、县级单位的基准值分别根据全区重大案件总数乘以该单位的基准比例计算,2017年1-10月,行政区域内各级环保部门查处重大案件数量超过基准值50%时,该指标得满分;行政区域内重大案件数量低于基准值50%时,得0分。
(三)数据来源。
直接采用参评单位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填报的相关数据。2017年各候选单位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数量通过“环境执法大练兵评分系统”报送。环境保护部评选时要求:三分之一以上地市级单位未发布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省、自治区,未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市级单位和行政区域内县级单位,该指标按0分计。
三、“环境执法大练兵督查情况”指标
(一)指标说明。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对各地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地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积分方法。
此项指标分值为20分。由参与环境执法大练兵督查的人员,对各地大练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形成“环境执法大练兵督查情况”指标得分。
附件2
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评选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共设10个表现突出个人名额,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单由地方逐级推荐产生,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向我厅推荐3-6个名额。我厅采用打分的方式组织进行评审,根据分数排名确定表现突出个人名单。
一、基本条件
各地推荐的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廉洁自律;
(二)持有有效的环境监察执法证件;
(三)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标准等,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案能力;
(四)在大练兵中起到环境执法骨干作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办理大案要案成绩突出。
二、评审指标和计分方法
对各地推荐的表现突出个人候选人,我厅将进一步组织评审。评审分3项计分指标,分别为“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查处违法案件数量”和“个人事迹”。“廉洁执法”为一票否决指标。
(一)“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
1. 指标说明
主要评价执法人员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规范收集、审查和认定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能力,重点突出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的程序合法、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客观等方面的审查。
2. 案卷来源
每名候选人报送2份2017年1-10月期间完成、候选人作为主要执法人员并作为笔录询问人或记录人的行政处罚案卷。处罚案件需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中可查。
3. 评价方法
组织执法、理论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结合案卷整体情况,重点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及执法程序等内容按照《2015年案卷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该指标分值为50分。处罚情况未在门户网站公开的,该案按0分计。
(二)“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
1.指标说明
评价大练兵期间,候选人参与办理案件的数量。
2.计分方法
按各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案件数量进行排名,该指标得分按各候选人实际参与调查处理案件数量计算。该指标分值为30分。参与调查处理案件数量最多者得满分,其他候选人查处案件数量每少一件,减2分。
3.数据来源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中,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的案件数量(案卷材料中应有候选人参与调查的证明)。
(三)“个人事迹”指标。
1. 指标解释
评价候选人个人综合素质、工作作风等。
2. 计分方法
对提交的各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个人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按个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成效等进行评分。该指标分值为20分。
3. 数据来源
各市环保部门组织提交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结合本人综合素质、工作经历、特长和业绩等,需包括至少1件候选人作为主要执法人员的典型案件办理过程)。
(四)“廉洁执法”指标。
1.指标构成
以廉洁执法作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对廉洁方面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实行“一票否决”。
2.评价方法
请候选人所在环境保护局出具候选人廉洁执法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附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直接移出候选名单。
附件3
环境执法大练兵信息报送要求
一、信息报送方式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材料采取“分模块、分阶段”的报送方式,分工作简报、活动总结和自评报告、表现突出集体参评材料、表现突出个人参评材料4个部分。
(一)工作简报以电子件报送为主;
(二)活动总结和自评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
(三)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参评材料需通过“12369”环保热线网站(www.12369.gov.cn)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处罚系统)和“环境执法大练兵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大练兵系统)按时上报,同时,所有评选材料应刻录光盘,作为活动总结和自评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
其中,处罚系统信息由各单位单独报送。大练兵系统信息由各单位分别填报,以省级环保部门审核上报的信息为准。
二、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一)2017年6-10月,每月20日前,各地级市、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实时报送大练兵活动简报,每月不少于1期;各地实时向《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
(二)2017年1-10月,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在处罚系统中报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以pdf格式上传案卷(每案1份,包括从立案至结案的全部材料)。大练兵结束时尚未结案的,应将立案至处罚的案件材料扫描上传。行政处罚信息应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2017年10月15日前,各地级市、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报送活动总结和自评报告。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自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表现突出集体自评分表(附件4),表现突出个人自评分表(附件5)。
(四)2017年10月15日前,各地级市、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报送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其中,候选集体和个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候选集体(每市推荐1-2个县级单位)。
(1)拟申报集体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word文件格式,通过大练兵系统报送),应结合执法工作总体情况、重点工作特色、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包括至少1件典型案件办理过程。
(2)推荐参评案卷。相关环保部门在大练兵系统中提交参选的行政处罚案卷编号,上传稽查案卷,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核上报。
案卷材料应包括从立案至结案的全部归档材料;若案件尚未结案,则应包括从立案至印发处理处罚决定书期间的全部应归档材料。同一案卷不得作为两类案卷重复报送,否则其中一份按0分计。
(3)拟申报集体辖区内2017年国控、区控、市控重点企业数量说明(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
(4)2017年各市级环保部门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数量(文件扫描件以pdf格式上传),候选的县级单位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数量,通过大练兵系统报送。
2.候选个人
(1)候选人个人简介和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word文件格式,通过大练兵系统报送),结合本人综合素质、工作经历、特长和业绩等,需包括至少1件候选人作为主要执法人员的典型案件办理过程。
(2)2份候选人作为主要执法人员并作为笔录询问人或记录人的行政处罚案卷,由所在环保部门在大练兵系统中提交案卷编号,省级环保部门审核上报。各案件均需在处罚系统中可查。个人参选案卷可与集体参选案卷重复。
(3)候选人所在环保部门或同级纪检部门出具候选人廉洁执法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以pdf文件格式在大练兵系统上传。
需报送材料清单
序号 |
报送材料 |
报送要求 |
1 |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2017年1-10月,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在处罚系统中报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以pdf格式上传案卷(每案1份,包括从立案至结案的全部材料)。行政处罚信息应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
2 |
大练兵工作简报 |
6-10月,每月20日前报送电子版,每月不少于1篇。 |
3 |
市环保部门活动总结和自评报告 |
正式版和 word 版。活动总结主要写活动的组织情况,基本情况、主要做法、自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自评报告主要包括是如何组织评选的,评选出的各候选单位和个人的优势和主要指标情况。(活动总结和自评报告可以在一份文件中体现) |
4 |
市申报表现突出集体、个人自评分表 |
正式版和 word 版 |
5 |
市环保部门参选的2份行政处罚案卷,1份移送公安机关案卷的基本案情说明 |
正式版和 word 版 (除此之外环保部评选时将随机抽取候选市级单位一般行政处罚案卷2份、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卷2份) |
6 |
市环保部门报送的2份发现问题的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稽查案卷。 |
pdf 版 |
7 |
参选的县级环保部门的2份行政处罚案卷,1份移送公安机关案卷,的基本案情说明 |
正式版和 word 版 (除此之外环保部评选时将随机抽取候选市级单位一般行政处罚案卷2份、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卷2份) |
8 |
拟申报集体辖区内2017年国控、区控、市控重点企业数量说明 |
正式版和 pdf 版 |
9 |
2017年各市印发的市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
pdf 版,此项内容为必要项。没有此项内容候选集体“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计0分。 |
10 |
拟申报集体事迹材料 |
拟申报集体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word文件格式,通过大练兵系统报送),应结合执法工作总体情况、重点工作特色、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包括至少1件典型案件办理过程。 |
11 |
拟候选个人事迹材料 |
候选人个人简介和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word文件格式,通过大练兵系统报送),结合本人综合素质、工作经历、特长和业绩等,需包括至少1件候选人作为主要执法人员的典型案件办理过程。 |
12 |
个人候选人所在环保部门出具候选人廉洁执法的相关证明文件 |
pdf 版 |
13 |
拟候选市级、县级、个人案卷。 |
pdf 版 |
14 |
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附件4
市(县)申报表现突出集体自评分表
填表单位: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拟申报集体 |
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
查处违法案件情况 |
是是否印发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
2017年重点监控企业数量 | ||||||||||||||||||||||
行政处罚 1 |
行政处罚 1 |
移送公安 |
稽查案卷 |
稽查案卷 |
查处案件数量 |
罚款金额 |
重大案件数量 |
国国控 |
区区控 |
市控 | ||||||||||||||||
编编号 |
名名称 |
屏评分 |
编编号 |
名名称 |
屏评分 |
编编号 |
名名称 |
屏评分 |
编编号 |
名名称 |
屏评分 |
编编号 |
名名称 |
屏评分 |
数量(个) |
金金额(万元) |
按按日记罚 |
查查封扣押 |
限限产停产 |
已移送拘留 |
环环境污染犯罪 | |||||
备注:1.表内统计数据时间为2017年1月-10月,数据要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内数据一致。2. 各市需填报参评突出市级、县级集体情况;3. 各市需对参评案卷进行评分,满分 100 分;4. 没有案件的,填“无”或“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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