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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3/2020-0012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标  题: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0年8月25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情人岛鹊桥、彩虹桥、摄影平台等项目)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0年8月25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情人岛鹊桥、彩虹桥、摄影平台等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0952-6095387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平罗县人大楼三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沙湖生态旅游区情人岛鹊桥、

彩虹桥、摄影平台建筑项目

沙湖旅游区

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安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⑴鹊桥; ⑵彩虹桥;⑶摄影平台。

建设规模:⑴鹊桥:2跨悬索桥(跨度150m+120m)一座,总长约270m,桥面宽度3m; ⑵彩虹桥:3跨拱桥(跨度22m+66m+22m)一座,总长约127m,桥面宽度6m;⑶摄影平台:总建筑面积1050m2,地面三层。

废气: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对现场进行清理、基础开挖、桥梁作业铺填等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行驶引起的扬尘,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和汽车产生的尾气。项目不设置拌合站,所需水泥等均为外购成品,不设置预制件厂,桥梁所需预制件均为外购成品,通过汽车运至施工场地进行安装。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主要来自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扬起的灰尘。为了进一步降低项目施工期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设置围挡、篷布遮盖、车辆冲洗、加强管理、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禁止大风天气施工作业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项目区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废水: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等。项目不设置拌合站、预制厂,均外购商品砼,因此无施工废水产生。项目不设立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居住租用民房,不在项目区域内食宿,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景区设置的卫生间。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来项目景观平台游客旅游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网管。

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级。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施工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来游客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游客的社会活动噪声声源功率级不高,约50-60dB(A),在项目边界处即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为旅游景点,且项目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如采取设立禁止来往游客大声喧哗、禁止商业部分等服务行业大声招揽顾客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

施工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钻孔产生的钻渣等施工垃圾以及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项目施工产生的少量弃方暂存于施工场地,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观景平台附近绿化,不设取、弃土场。项目区施工垃圾主要为弃用的少量建筑材料和钻渣等,环评要求弃用的建筑材料日产日清;项目在钻孔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钻渣,随其他建筑垃圾一同清运处置。项目不设立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居住租用民房,不在项目区域内食宿,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依托景区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定期统一清运。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来游客丢弃的垃圾等。项目区拟设置若干小型垃圾收集桶,项目区内产生的垃圾袋装化,经项目内设置的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处置率100%。

生态:

施工期:

1、施工占地影响:项目占地占沙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比重很小,占地类型为沼泽地和内陆滩涂,对于该区域总体的土地利用不会造成大的影响。项目占地范围内分布有山桃,为人工种植,项目的占用不会导致该物种消失。项目建成后,采取以乔灌木为主、草本花卉为辅的方式进行绿化(生态恢复),随着生态补偿或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这一影响将逐渐减小或消失。

2、对植物种类的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现有陆生植被主要为人工栽培植物,区域内物种组成简单,生态系统整体性差,生物多样性较低,经现场勘查,项目扰动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或国家及自治区级保护植物物种。区域地表植被物种在周边分布广泛,均为本地区常见易生物种,未发现珍稀保护物种,区域内施工建设时不会使这些物种消失,不会导致物种灭绝,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3、对珍稀保护植物的影响:工程建设直接影响评价区无珍稀保护植物分布

4、对植物多样性的影响:项目占地范围内以人工种植山桃分布为主,无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建设区内植物种群灭绝,仅在植被数量上有一定减少,在项目施工期采取种植乔灌木为主、草本花卉为辅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后,项目建设对保护区植被多样性影响不大。

5、对动物栖息地影响:项目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觅食地和迁徙路线,区域内没有大型野生动物及重点保护动物,种类均为当地常见种类,耐受性比较强。因此项目的建设只是在小范围内暂时改变了部分动物的栖息环境,不会引起物种消失和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因此施工期施工人员的活动和机械噪声等将会对施工区及周围一定范围内野生动物的活动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较小。

6、对陆域生物多样性、生物量的影响:项目区域内没有大型野生动物及重点保护动物,由于施工噪声的影响,受影响的动物将向远离施工区域的地方迁移。沙湖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以鸟类为主,多位于主湖区水体中及东南部湖区鸟类观测站附近区域,活动具有一定的范围,项目距离鸟类活动区域较远,加之项目占地区植被种类较单一、植被覆盖率一般,不适宜作为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的建设对保护区内野生动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

7、对水生生物多样性、生物量的影响:

施工选择在沙湖水位最低(沙湖补水前)的时期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水体的扰动,减小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同时在靠近水体一侧做好围挡,避免施工材料落入水体。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景区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北岸污水处理厂,不进入沙湖,对水生植物无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将与周边城市生态系统融为一体,运营期对项目所在城市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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