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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3/2020-0012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3日
标  题: 【拟批准公示】2020年9月3日宁夏中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拟批准公示】2020年9月3日宁夏中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9日。

联系电话:0952-6095387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平罗县人大楼三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中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新建加油加气站项目

平罗县西环路与鼓楼西街交叉路口西南角

宁夏中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湖 南 大 自 然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7199.97m2。本站内设3个汽油储罐总容积为60m3,2个柴油储罐总容积为20m3,(注: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1个LNG储罐总容积为60m3,1组CNG储气瓶总容积为6m3。设计年销售CNG 7.3×106 Nm3、LNG 7.3×106 Nm3、汽油600t、柴油300t。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为8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0%。

废气:(1)施工期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施工现场必须做到6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进出道路硬化、工地物料蓬覆盖、场地洒水清扫保洁、出入车辆清洗、车辆密闭运输、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避免产生的扬尘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原材料、设备的汽车,其主要成分为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且拟建工程场址地形平坦,有利于施工期废气的扩散。因此项目施工期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和储油过程中蒸汽损耗的非甲烷总烃,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两次油气回收后,年排放量0.386t。本项目使用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烟气经楼顶烟道呈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SO2、NOX、以及颗粒物,项目燃烧燃气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采用地埋式工艺安置储罐,能保持罐体的恒温,减少烃类物质的排放。此外,为减少卸油及加油机作业时由于跑冒滴漏造成的烃类气体损失,油罐车卸油采用密闭管道卸入储油罐中,再由加油机自带的潜泵将油品吸入加油机,再经过加油加压后加入加油车辆,整个过程均为密闭作业,可有效防止烃类物质的排放。LNG储罐闪蒸气(BOG),储罐正常工作压力下,闪蒸气可存储于罐内,经BOG系统回收作为燃料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本项目所使用的加气机,其配备的加气软管均设有拉断阀,用以防止加气汽车在加气时,因意外启动而拉断加气软管或拉倒加气机,造成LNG外泄。根据工程分析,工艺装置区仅在系统检修、管阀泄漏、卸车作业时一次性排放少量的天然气,单次无组织最大排放量约为1.5Nm3/d,属于偶然瞬时排放。本项目工艺装置区设集中放散管,管口高出储罐且高出25.0m范围内的建筑物2.5m以上,距地面大于5.0m,均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此外,天然气无毒,无味,相对空气的比重仅为0.5~0.6,排入大气后不会聚集,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时,进出站区的车辆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但由于车辆在站内行程较短,故排放量相对较少;此外,拟建站址周边地形相对空旷,有利于汽车尾气的逸散,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1)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和SS,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产生量较小,且其产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多为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水冲厕处理;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尽量降低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1座18m3的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城镇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平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1)施工期噪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装载机、及汽车运输交通噪声。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场内严禁动力车辆鸣笛;②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同时加强机械、设备定期检修与养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③严格规范施工机械或设备的操作章程,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施工期间噪声值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加气机、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营运期站区机动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低噪设备,营运期间定期养护设备以保持良好的运转,辅以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本项目在营运期南、西、北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则东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固废:(1)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遗留在现场的建筑废物要及时清运或回填;②运送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加盖篷布,不要随意倾倒;③建筑废物在施工现场的金属要及时回收;④施工期土石工程挖填量应平衡计算,开挖的土石方要定点堆放;⑤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2)运营期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产生量共计为11.68t/a。设若干垃圾箱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营运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废渣、废机油、废抹布。油罐每3年须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清理及检修,清理后会产生一定的含油废渣,产生量为0.06t/次,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08-900-249-08,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渣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统一收集回收,不在站区内贮存。CNG加气工艺中所使用的压缩机约1年更换1次机油,更换时产生的废机油(废物代码HW08-900-209-08)属于危险废物,压缩机更换机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废机油由该第三方公司统一回收,不在站区贮存。加油枪擦洗后产生的废抹布,产生量约5~10条/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送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根据《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2017年3月)及《关于印发全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18]42号)要求,为防治加油站油品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油站需要采取防渗漏和防渗漏监测设施。本项目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防渗措施,减少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①源头控制  本项目采用埋地卧式双层储罐,储罐区需设置油品泄漏检测装置,并采用防腐防渗化粪池。建成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控制及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②分区防渗 加油站内按各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根据《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③地下水监测 本项目于拟建站区内油罐区地下水下游即站区东北部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座,平时进行封闭,仅在监测时解除封闭。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每季度一次定性监测,若发现地下水存在油品污染,则立即启动定量监测;若定性监测未发现问题,则每季度监测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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