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3/2020-0014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6日
标  题: 【拟批准公示】平罗县沿河星海加油站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拟批准公示】平罗县沿河星海加油站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 22日。

联系电话:0952-6095387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平罗县人大楼三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罗县沿河星海加油站建设项目

石嘴山市平罗县沿河村109国道东侧,五通路南侧

平罗县沿河星海加油站

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m2。本站内设1个汽油储罐,总容积为30m3,1个柴油储罐,总容积为30m3。设计年销售汽油73t、柴油365t。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为73万元,占总投资的4.87%。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加油站主体工程已全部建成,配套设施符合环保要求,因此不再涉及施工期废气、废水、固废、噪音影响。

运营期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排放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进出站内的汽车尾气。油气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采用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并设置油气回收系统2套(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1套和汽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1套),该系统的作用是将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收集、储存和送入油罐和油罐车罐内,油罐车回收的油气运送到储油库集中回收变成成品油,经两级油气回收后,非甲烷总烃年排放量0.57t。根据现场实测,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8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运营期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沿河村旱厕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对外环境排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和机动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已对主要设备加装防震减噪措施,并在车辆的出、入口设置了禁鸣标志,安装有减速带。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运营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产生量共计1.1t/a。站内设垃圾箱分类收集,收集后送就近的垃圾中转站处理。本项目营运期危险废物主要为油罐油泥和含油抹布、手套。油罐每5年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理及检修,清理后会产生一定的油泥,产生量为0.1t/次,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08(251-001-08),清洗产生的油泥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回收,不在站区内贮存。加油枪擦洗后产生的含油抹布、手套产生量约0.005t/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送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根据《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2017年3月)及《关于印发全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18]42号)要求,为防治加油站油品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油站需要采取防渗漏和防渗漏监测设施。本项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防渗措施,减少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①源头控制:本项目采用埋地卧式双层储罐,储罐区设置油品泄漏检测装置。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控制及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②分区防渗:加油站内按各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根据《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③地下水监测:本项目油罐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座,平时进行封闭,仅在监测时解除封闭。建设单位每季度应进行1次定性监测,若发现地下水存在油品污染,则立即启动定量监测;若定性监测未发现问题,则每季度监测1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