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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关于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宝政发〔2018〕121号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环境卫生面貌,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人居环境,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在全镇开展一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乡镇统筹、以村为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行为,倾力打造优美,生态文明、村容整洁的和谐乡镇,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二、主要整治任务
(一)沟渠路沿线整治。迅速清理各村村部大门内外及周边主干道路、通村路沿线生活垃圾,对煤场、作坊等进行整治,彻底清除沟道、渠道内生活垃圾和杂物,消除黑臭水体。
(二)镇区村庄整治。
1.清理垃圾。清理镇区、道路、村庄周边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
2.清理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现象发生。
3.清理残垣断壁和危房。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清理门前占道旱厕,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
4.清理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营造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5.清理“乱贴乱画”。清理野广告、破损横幅标语,清除破损牌匾,规范牌匾设置。
(三)落实垃圾分级处理。落实生活垃圾“队收集、村转运处理”的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垃圾二次堆放。
(四)开展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废水利用,抓好房前屋后沟渠等重点水系治理,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力度,确保居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厕所污水得到全面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由各村村委会主体负责,各网格组配合协调,主动作为。各村委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迅速发动各网格组,积极行动,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加强督查,及时上报。镇环境站对各村委会整治情况实行定点定位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此次环境卫生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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