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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庄乡2021年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政发〔2021〕3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切实减少资源浪费,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认真落实我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不断提高全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资源合理利用、大气治理卓有成效、人居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的目的。
二、总体目标
秸秆有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控制,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实现乡辖区“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全面禁烧目标,确保禁烧率达100%,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三、网格设立
(一)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以乡镇为单位,二级网格在一级网格内以村为单位,三级网格在二级网格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起一、二、三级管理网格,一个网格划分若干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级管理体系。
(二)管理要求
认真做好网格划分的“三定”工作。即:“定区域”,一、二级网格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三级网格以村组庄点分布及农户确权田块合理划分,切实做到边界明确,避免交叉。“定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乡镇、村、组主要负责人是三级网格主要责任人。“定责任”,按照三级网格体系的职责内容要求,建立各级网格责任主体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管理职责
1.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和地方有关秸秆禁烧的要求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技术、途径和经济效益,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
2.各村要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在本村内特别是村与村交接地带及路边、渠边、地边、坟地、芦苇湖和车辆不易到达的死角要做到全面禁烧,保持零火点记录,确保不发现一处火点,不发生一次火灾,更不能出现一次卫星监测火点。乡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巡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形成禁烧常态化监管机制体制。
四、组织机构
成立高庄乡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闻立锋 政府乡长
副组长:周学忠 政府副乡长
成 员:马海峰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 刚 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谦 林业站站长
宋 卫 水利站站长
马 磊 扶贫与项目办主任
各村书记、村长,各包村站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庄农业服务中心,马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负责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同时落实监管措施,严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实现秸秆“零焚烧”。
五、工作措施
(一)划定网格区域,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村的秸杆禁烧工作负总责。乡人民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农户之间要层层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明确禁烧和处罚措施,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与村民的秸杆禁烧意识,落实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在春种、夏收、秋收等重点季节,对焚烧秸秆行为要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现一处火点,不发生一次火灾,更不能出现一次卫星监测火点。
(二)引导群众参与,全面开展禁烧
为确保我乡秸杆禁烧工作全面、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办法》文件要求,各村既要狠抓重点禁烧区的监管,又要动员组织干部群众全面禁烧,把禁烧工作落实到田块、农户,积极引导群众开展秸秆有效利用工作。各村要建立简报、信息报送制度,将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措施、典型做法及结果报乡秸杆禁烧办公室。
(三)科学处理秸秆,加强综合利用
积极引进、推广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秸秆气化、秸秆堆等秸秆综合利用成果,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从推广成熟实用技术入手,提高农民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技能。积极争取实施秸秆打捆项目。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扩大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面积。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和过腹还田,加快农作物低茬收割、快速腐熟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等技术示范推广,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拓展秸秆饲料化利用途径,特别是大力推广秸秆“三贮一化” (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支持引导畜牧养殖、饲草料加工经营主体收储秸秆,促进种养有机结合,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综合利用。
(四)加大舆论宣传,发放宣传材料
各村要采取悬挂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使秸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秸秆禁烧的要求,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
(五)严格督查考核,加大奖惩力度
乡纪委、办公室要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村秸秆有效利用和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落实、绩效良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并在环境保护和农业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制止不及时、绩效较差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对任何秸秆焚烧过的田块,秋季一律不予安排机械深松深翻等政府补贴性项目;如果责任不落实,每被乡领导、乡主抓站所发现一次,罚相关村500元,罚包队干部每人200元;每被县领导发现一次,罚相关村1000元,罚包队干部每人400元;每被区市领导发现一次,罚相关村1500元,罚包队干部每人600元,绝不姑息。
并建议乡党委、政府约谈村主要负责人。
附件:高庄乡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表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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