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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16-7383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08日
标  题: 【就业援助】关于开展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16﹞64号 有效性: 有效

【就业援助】关于开展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平人社发﹝2016﹞64号

各乡镇、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援助扶持政策,提高就业质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2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64号)要求,现就我县开展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具有非农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并已进行登记,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了2015年度养老、医疗保险费的“4050”(男50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50周岁)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正在享受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和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和标准 

(一)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年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是指:男性年满55周岁,从56周岁起初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女性年满45周岁,从46周岁开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原国有企业女干部的从51岁起)初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至退休。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基数以2013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准,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按40%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40% ×20%×50%=2087元;按50%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50% ×20%×50%=2610元;按60%及以上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统一为:52185元×60% ×20%×50%=3131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52185元×60% ×10%×50%=1565.55元。 

三、办理申报工作流程 

1、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先到所居住的乡镇、社区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严格按照所填内容如实填写后,交所居住的乡镇、社区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并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2、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携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需提交的原始资料和复印件按照安排申报时间及序号到县就业创业服务局进行申报。 

四、办理申报工作需提交的材料 

1.2015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票据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中国农业银行平罗支行存折(卡); 

4.灵活就业工作证明原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及享受补贴情况页); 

6.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报本人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布署。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国家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关心与关怀,关系到困难人员的就业与生活,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乡镇、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协调各村委会、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宣传配合与服务,确保此项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不积极配合,给申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乡镇、社区,县实施创业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16年度对乡镇全民创业促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 

(二)加强宣传,确保应知尽享。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前期宣传准备、调查摸底工作必须于2016年3月8日前结束。申报工作于2016年3月9日开始,2016年6月30日结束。由于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时间安排较紧,为保证此项工作能够全面落实,望各乡镇、社区能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配合县就业创业服务局进行表格发放,初审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保证这项惠民政策能够宣传到户到人,使每一个具备补贴条件的人员能够按时办理申报工作。 

(三)把握时间,确保不漏一人。

各乡镇、社区在进行政策宣传的基础上,一定要将本乡镇、社区安排的申报时间和截止日期在办事大厅醒目位置张贴,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人员及时知晓、及时办理,具体的业务经办人员在指导补贴人员填写表格时,一定要对其身份及缴费情况进行核实,社区签署审核意见时,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人员不漏一人。                      

附件: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时间安排表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罗县财政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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