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37/2019-0010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7日
标  题: 【就业援助】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期解聘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19﹞172号 有效性: 有效

【就业援助】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期解聘工作的通知

平人社发﹝2019﹞172号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安置2016年自治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平人社发﹝2016315号)精神,2016年安置的120名公岗人员服务期已满,为确保各用人单位解聘工作及时交接,解聘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聘人员名单

人大办(1人):关洪彦

(1人):白月琴

统战部(1人):文淑娟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1人):陈燕梅

发改局(1人):叶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1人):孙慧霞

民政局(1人):王淑芳

文广局(1人):杨

政务服务中心(1人):俞惠霞

文管所(1人):王新燕

就创局(1人):王

疾控中心(1人):席巧琴

房屋产权管理所(1人):吴晓春

农改中心(1人):吴占国

水土保持工作站(1人):陆佳斌

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1人):陈

平罗县卫生监督所(1人):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艾建峰

陶乐镇政府(1人):张富强

崇岗镇政府(1人):邓小军

新利社区(3人):霍王雪峰余占川

东苑社区(1人):吴世华

和平社区(1人):张月霞

阳光社区(1人):刘

黄渠桥镇社区居委会(1人):王

陶乐东街社区(1人):刘继温

陶乐西街社区(1人):杜金龙

平罗七中(1人):李会春

平罗一幼(1人):刘艳婷

陶乐一小(1人):王爱萍

陶乐二小(1人):马彩霞

    安防大队(64人):许治军王生义贾耀军常平柱陈银定丁永生任天礼李明红陈国俊蒋永红郭永惠赵宁生张敏言盛玉红丁春梅曹春梅王丽香朱文红张玉环张世莲张晓燕娟张春霞 王建芳 吴会莲 袁丽莉 马会萍韩静 余静刘自君马秀琴肖惠娟李中英张红霞谢巧英魏洪玲王红霞王爱冬周雪梅张莉莉陆雪玲罗永华杨惠芹张海燕马学莲周万海叶荣宁路慧玲杨丽萍张瑞娟田月霞徐凤兰张凤梅王立波马仲平

二、具体要求

1.2016年第二批区级公益性岗位到期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各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文件后于10月18日前通知到期人员携带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原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由各用人单位为到期人员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相关表格见附件1、2、3,均为一式两份,一份由县就创局留存,一份本人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时使用),用人单位出具解除通知文件。对于逾期不解除合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各单位负责通知公益性岗位到期人员协助办理好劳动合同解除相关手续,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携用人单位解除文件、劳动合同、社保局出具的失业保险缴费台账等到平罗县就业创业服务局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逾期未办理影响本人失业金领取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李海英       联系电话:3816686

附件: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