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67/2014-1993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仁乡 成文日期: 2014年05月22日
标  题: 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办理所需手续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办理所需手续

一、办理依据:《关于建立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35号)。

二、申报材料:1、高龄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家庭收入证明。

三、申请条件:⑴具有本县户口;⑵在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一年;⑶年龄在80岁以上(8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共同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的家庭。

四、办理期限: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村委会评议意见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自收到乡镇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公示5-7天。

教育救助流程6

一、办理依据

依据《 平罗县城乡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宁政办发[2005]136号。

二、工作流程

对本年度高考本科上线且经录取的城乡低保户子女,由户主和学生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出具证明材料 。对无异议的对象报乡(镇)街道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对救助对象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出具证明材料报县民政局作出决定,并对批准的对象进行救助


三、申报材料

低保人员、特殊困难家庭本年度考入本科的学生,持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高考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分数条、低保证、到民政局申请救助。经民政局审定、核实,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救助。

四、办理期限

民政局接到救助人申报材料后,60日做出是否救助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