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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办理所需手续
一、办理依据:《关于建立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35号)。
二、申报材料:1、高龄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家庭收入证明。
三、申请条件:⑴具有本县户口;⑵在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一年;⑶年龄在80岁以上(8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共同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的家庭。
四、办理期限: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村委会评议意见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自收到乡镇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公示5-7天。
教育救助流程6
一、办理依据
依据《 平罗县城乡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宁政办发[2005]136号。
二、工作流程
对本年度高考本科上线且经录取的城乡低保户子女,由户主和学生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出具证明材料 。对无异议的对象报乡(镇)街道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对救助对象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出具证明材料报县民政局作出决定,并对批准的对象进行救助
三、申报材料
低保人员、特殊困难家庭本年度考入本科的学生,持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高考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分数条、低保证、到民政局申请救助。经民政局审定、核实,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救助。
四、办理期限
民政局接到救助人申报材料后,60日做出是否救助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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