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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17-7788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07日
标  题: 【社会福利】关于开展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17﹞91号 有效性: 有效

【社会福利】关于开展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平人社发﹝2017﹞91号

各乡镇、社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64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167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一)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具有平罗县居民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在2016年1231日之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自行缴纳2016年度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的“4050”(男50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50周岁)人员。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均到户口所在地进行申报。 

  (二)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不包含以下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正在享受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和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和标准 

  (一)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年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是指:男性年满55周岁,从56周岁起初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女性年满45周岁,从46周岁开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原国有企业女干部的从51岁起)初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至退休。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0%或50%缴费,具体补贴标准是:灵活就业人员按40%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6811元×40%×20%×50%=2272元;按50%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6811元×50%×20%×50%=2841元;按60%及以上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统一为:62482元×60%×20%×50%=3749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56811元×60%×10%×50%=1704元。 

  三、社会保险补贴时间 

  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自2017年4月12日正式开始,至2017年5月31全面结束。对逾期办理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四、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流程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到所居住的乡镇、社区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将需提交原始资料的复印件交所居住的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后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说明原因并退回所交资料。 

  (二)各乡镇、社区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材料统一进行编号,并将信息录入电子表格,每周五下午将审核材料与电子录入表一并报就业局相关窗口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在复核工作结束后,将材料退回至所报乡镇、社区,由乡镇、社区收到之日起三日内交还本人。 

  (三)县就创局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待核算清楚补贴金额后向人民政府申请资金,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于7月底前将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到位。 

  五、办理申报工作需提交的材料 

  1.2016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票据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初次办理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复印件(复印首页及享受补贴情况页);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报本人页); 

  5.灵活就业务工证明; 

  6.申请本人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布署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国家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关心与关怀,关系到困难人员的就业与生活,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乡镇、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协调各村委会、社区、民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此项工作的宣传配合与服务,确保此项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各乡镇、社区确定1名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成立3-4人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初审工作。届时,县就创局将对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统一进行培训,对补贴范围及程序进行详细的解释。各乡镇、社区于4月10日前上报名册(附件1)。注:请准确核实工作人员姓名,就创局将统一制作审核人员专用章。 

  (二)加强宣传,确保应知尽享 

  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时间安排较紧,为保证此项工作能够全面落实,各乡镇、社区能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做好表格发放及初审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保证这项惠民政策能够宣传到户到人,使每一个具备补贴条件的人员能够按时办理申报工作。 

  (三)把握时间,确保不漏一人 

  各乡镇、社区在进行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将本乡镇、社区安排的申报时间和截止日期在办事大厅、民生服务中心、村委会、小区等醒目位置张贴,并利用各种会议传达,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人员及时知晓、及时办理,具体的业务经办人员在指导补贴人员填写表格时,一定要对其身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时间及缴费等情况进行核实,乡镇、社区、村委会初审,坚持“谁审核、谁签字”的原则,必须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就创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对各乡镇、社区办理补贴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政策解释不到位,给申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乡镇、社区将予以通报,并作为2017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灵活就业补贴工作人员花名册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初审花名册 

  联系人: 王源    电话:   6093716 

  邮  箱:jyb6093716@163.com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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