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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等“三个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
平计生领办发〔2020〕3号
各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等“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0]549号),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健全完善计生特殊家庭信息档案,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围绕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突出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制度,切实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各项扶助关怀政策措施,做到应扶尽扶、精准帮扶、责任到人。
二、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
1、服务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即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家庭的夫妻。
2、工作内容:“三个全覆盖”,即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方面。以落实好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为重点,精准帮扶,提高扶助关怀工作水平。
3、行动目标:实现100%落实帮扶联系人,100%落实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家庭医生应签尽签,增强特殊家庭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联系人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建立沟通的桥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6〕33号)要求,以“双岗”联系人为基础,建立起“3+1”的联系人制度模式(即乡镇干部、村干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档案,落实联系人责任,建立起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沟通服务的渠道。
1、建立“3+1”联系人制度。各乡镇要认真核查核实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情况,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至少确定一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作为帮扶联系人,增加一名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作为家庭医生签约联系人。
2、明确帮扶责任。联系人和其关联的家庭确定后,要通过面对面方式,与特殊家庭成员建立联系,发放“帮扶联系卡”,告知联系方式和帮扶清单。联系人有变动时,应当做好交接并通知特殊家庭成员,确保帮扶关系无缝衔接。
3、细化帮扶工作流程。每一位联系人都建立起工作台账,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形式、服务内容。要求每周至少一次与联系对象通过电话联络或者网络沟通等形式联系,每月至少一次登门走访,以联系对象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慰问关怀,特别是在联系对象生日、重大节日期间。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
4、落实联系人责任。联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宣传相关政策,了解掌握联系对象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利益诉求,帮助联系对象疏导化解矛盾,解决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联系对象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记录帮扶情况。
5、完善信息档案。各乡镇要认真釆集核实特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生活状态、主要困难等情况,信息准确率达到100%。联系对象基本信息和联系人帮扶情况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
(二)提供优先便捷医疗,畅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
“绿色通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7〕37号)要求,改革创新,发挥自身优势,畅通就医“绿色通道”,切实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1、明确各部门责任。各乡镇卫计办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服务政策落到实处。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对“绿色通道”工作落实开展监督指导,切实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解决就医方面的实际困难。
2、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1)我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定点医院是县人民医院,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就医时,在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予以优先,有需要的可安排人员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就医引导、陪诊等服务。
(2)对需要紧急救治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开通急诊“绿色通道”。对需要紧急救治却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进行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
(3)明确施行手术等医疗服务的签字程序。医疗机构在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如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见又无法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
(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需住院时,凭《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由签约医生主动与定点医院联系,优先安排床位。出院时,定点医院要与签约医生对接,指导签约医生做好出院后相关服务工作。
(三)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责任。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重点对象,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化服务程序,拓宽服务内容,让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感受到亲情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公共卫生考核评估内容,一并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
1、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组织网络的作用,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使有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应签尽签。此外,要将夫妻在49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也列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范围,实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2、切实履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责任。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为签约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每月至少上门问诊一次,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每周至少上门问诊或者电话问诊一次,为有慢病或者重大疾病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建立特别档案,在需要时及时为患者联系转诊、急诊、急救及住院、出院等快捷便利服务。每年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免费体检一次。
(四)积极实施“暖心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服务和关怀慰问活动,引导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新融入社会,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推动形成关怀关爱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扶助工作更规范、制度更健全、活动更丰富。
1、建设“暖心行动”工作队伍。各乡镇要培养一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做好新增失独、伤残家庭对象专业化心理干预,与生育关怀行动等相结合,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走出阴霾。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由具备条件的社会专业心理服务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
2、创建“暖心家园”示范点。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较集中的社区,依托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家庭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打造标识统一、管理规范的“暖心家园”,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交流、活动场所。开展“点对点”“手拉手”“心贴心”等亲情关怀活动,帮助他们增进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组织召开座谈交流、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在农村,重点开展“救助+医疗+养老”活动。在城镇,重点开展“慰藉+家政+养老”帮扶。
3、开展关怀关爱活动。加强统筹协调,在元旦、春节及国庆、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期间,以上门送慰问、送政策、送祝福、送健康等形式,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对计生特殊家庭的集中慰问。依托社区(村),组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节日联欢、爱心公益活动、文体兴趣班、集体生日会、手工制作等有益身心健康的交流联谊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部署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建立起“三个全覆盖”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覆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目标人群。要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各自责任、遵照安排部署、切实推进工作,并且要发挥优势,在抓好现有政策落地的基础上出台更加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帮扶措施和帮扶长效机制,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管理,细化流程。各乡镇要出台“三个全覆盖”工作细则,细化服务内容,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台账,如实记录工作过程,认真分析扶助对象的困难诉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进行电子备份和管理。每月将更新、交接等相关情况备案定期上报县卫生健康部门。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帮扶台账录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三)完善考核,强化监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办公室将“三个全覆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将“三个全覆盖”工作落到实处。
平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http://www.pingluo.gov.cn/xxgk/zfxxgkml/zcjd/202011/t20201110_2333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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