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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7-7403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1日
标  题: 【政策文件】关于转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7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17〕192号 有效性: 有效

【政策文件】关于转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7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17〕192号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7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7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6日

  附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7年中高考

  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石市场监管﹝2017﹞155号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2017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分)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高考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中高考期间正值炎热高温天气,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考试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周密部署,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一)开展考前全面检查。要结合各县区考试规模和考点设置情况,在中高考前开展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二)加强重点环节控制。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资质、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餐饮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暂停提供餐饮服务,并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强化考试期间巡查。要加大考试期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各县、分局要指派专人在各考点周围进行巡查,必要时派员进驻考生就餐集中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实行驻点监督;要及时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涉及考生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值守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承接考生用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要指导学校开展考前饮食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广大考生科学健康饮食,不在路边餐饮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和高风险食品,进一步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采取消费警示等措施,告知考生考试期间饮食安全注意事项,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要建立健全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积极做好人员、物资、设施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要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将危害降到最低,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动态情况,切实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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