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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9/2016-4926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重疾防控办〔2016〕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重疾防控办〔2016〕3号


县儿童免疫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平罗县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重疾儿童免疫和重大疾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平罗县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经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研究,决定建立平罗县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平罗县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马瑞娟副县长为组长,县卫计局、县农牧局、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含县职业教育中心)、县林业局等5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由县卫计局刘永红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研究提出应对传染病疫情的防控措施,协调解决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信息沟通和发布机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部署、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协调指导全县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每年2月、8月,由县卫生计生局牵头召开联系会议,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上、下半年全县疫情防控情况,共同分析疫情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防控工作对策与措施。

四、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传染病疫情相关防控措施,支持配合其他部门的防控工作,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于2月、8月初上报本部门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需会商有关事宜。

五、遇突发、重大疫情,各部门要主动通报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形成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附件1

平罗县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卫计局

(一)负责组织开展疫情监测、报告、分析和预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三)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队伍应急演练、培训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四)开展医务人员临床技能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加强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做好疑似病例的转运、临床诊断和救治准备工作;(五)组织对全县医疗机构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情况,发热门诊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规范设置和开展情况以及疾病控制部门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法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二、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监管,打击违法经营屠宰场、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加强对市场、超市、食品店等经营单位的检查,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严防无合法来源的禽类及制品和病死禽的销售。

三、县农牧局

负责做好布病、狂犬病、H7N9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管理和预警工作,畜、禽免疫注射及动物防疫人员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与卫生计生部门建立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突发疫情,做到“三同时”(与卫生部门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四、县教育局

负责加强全县教育系统艾滋病、结核病、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和复课登记制度,深入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寄宿制学校结核病筛查等工作,全力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五、县林业局

负责组织开展野禽、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加强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迁徙情况的分析、研判和预警;按有关规定会同县农牧局等部门处理野生动物疫情;打击违法猎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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