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一心 抗击疫情】平罗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形势严峻,自治区政府于1月25日19时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党委和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针对我县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成立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细化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统一对全县防控工作的指挥。同时,县政府尽快制定下发应急预案。
二、加强密切接触者平罗籍群众及共同居住亲属的管控工作。由城关镇牵头,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管控措施,对与自治区确诊患者密切接触的平罗籍群众及共同居住的亲属坚决居家隔离,不得外出。实行部门包户,具体包户单位及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明确。
三、加强武汉返平人员及共同居住亲属的管控工作。由各乡镇负责,压实村委会、居委会及网格员管控责任,确保武汉返平人员及共同居住的亲属一律居家隔离,不出现擅自外出的情况。要加强新增人员的摸排管控工作,实行严防严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逐家逐户对返乡过年、外来探亲人员进行随时摸排,做到底数清楚、来向清楚、状况清楚,切实提升各项防控措施的精准性、有效度和覆盖面,确保摸排无“死角”。
四、加强户籍地、居住地分离的武汉返平人员及共同居住亲属的管控工作。对居住地在城关镇、户籍地在平罗县其它乡镇的武汉返平人员及共同居住的亲属,实行条块结合、双向发力的管控措施,由城关镇及各社区卫生院负责做好体温检测和医学观察工作;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负责做好管控工作,确保不出现擅自外出的情况。对户籍在平罗县,但居住在大武口区、惠农区等外县区的,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向市卫健委反馈相关人员信息。
五、加强其它外省返平人员的摸排管控工作。各乡镇要在做好武汉返平人员及共同居住亲属管控工作的同时,扩大摸排范围,做好其它外省返平人员的摸排工作,建立人员台账,全面检查、全程跟踪,限制活动范围,认真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全面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广局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暂时取消一切大型群众活动,暂时关闭所有旅游景点及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影院、网吧等场所,暂停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及寒假期间校外教学等服务,高三补习班暂时取消,餐厅原则上一律关停,引导群众暂停聚餐聚会、走亲访友。要细化网格化管理,由乡镇负责抽调专人对每个村、社区进行管理,责任要细化到村、小区、单元、户,楼要有楼长,单元要有单元长,武汉来平重点户要有专责部门、专职人员负责。要对主要村、社区进出口设立检查卡口,对所有进出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查、测温报备,严防外来人员进入。公交车要减少发车次数、延长发车间隔时间,加强对网约车的管理,对宾馆住宿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报备、测温,小型招待所原则上暂停营业。
七、加强结婚喜宴的监管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认真梳理近期登记结婚人员的家庭住址信息,及时反馈给县市场监管局及有关乡镇。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乡镇配合,对婚期已定的,要耐心做好群众工作,控制参与人员规模,杜绝外地人员参与;对婚期未定的,要劝导其推迟婚期。
八、坚决取消所有宗教场所的宗教集会活动。由县民宗局负责,做好信教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讲清楚法律规定和公民义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暂停县域内所有宗教场所的宗教集会活动。
九、确保关卡检测工作实效。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抽调工作人员在所有主要入平路口增设关卡,对一些入平乡间小道,在不影响居民出门前提下,可采取临时封堵措施,堵塞检测盲区。各关卡工作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领导并明确负责人,统筹做好人员体温检测、活畜活禽检疫、野生动物检查和过往车辆消毒工作,更好发挥关卡检测防范作用。
十、确保人员配备充足。各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即日起取消休假,正常上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发声、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将人员合理安排,确保各时段、各岗位有人坚守,各项“防、控、治”责任具体到人。
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用好电视媒体、电信公司等渠道,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公众不信谣不传谣。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护知识,编发群众易懂、易理解、易记忆的防疫知识,倡导群众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不聚餐、不握手、不随地吐痰,出门自觉佩戴口罩,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对武汉来平人员所在村、小区、单元设立温馨提示标识,严格按要求居家隔离观察。县直各部门、乡镇一把手要发动单位职工,提醒亲属、朋友等从武汉及外省来平人员主动、自觉到社区、村报备、登记,及时排查就诊,为摸排工作提供信息。
十二、加大医用物资储备力度。要作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对现有物资、设备、器材进行全面盘点,摸清家底,按需申报、多渠道采购,备足备好药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等物资,为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可靠的支持保障。县财政局要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保障,对卡口工作人员生活费、医务人员补贴、急需防护物资采购等要特事特办、打破常规,不能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调动积极性。
十三、严格按程序解除对典型病例的隔离措施。对采取隔离措施的人员,在14天的病毒潜伏期内必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格限制活动范围;已满14天的,由县卫健局负责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解除隔离。
十四、强化督导。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统筹整合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力量,对所有各环节工作进行督导,各责任单位要细化方案措施,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十五、严格落实一级响应制度。由县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随时增补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强大声势,坚决打赢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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