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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19-0033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标  题: 【批准结果信息】关于平罗县第二幼儿园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水批字〔2019〕47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准结果信息】关于平罗县第二幼儿园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平水批字〔2019〕47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查平罗县第二幼儿园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函》及《平罗县第二幼儿园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2019年11月25日,平罗县教育体育局邀请了两名自治区水利智库中的水土保持专家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审核。经我局审查,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平罗县第二幼儿园迁建项目位于平罗县县城南区。工程总占地1.9918hm2,其中项目永久占地1.894hm2,临时占地0.0981hm2,占地类型为规划建设用地;项目进厂便道在项目东侧修筑,与现有怀通路相接。 新建幼儿园规模为24个教学班,幼儿园总建筑面积11430m2,主要由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等部分组成。幼儿园附属设施用房建筑面积505m2,主要包括门卫用房25m2,地下消防水泵房480m2。工程共动用土石方总量为10494m3,其中挖方8194m3,填方1653m3,余方6544m3,余方均用于项目区低洼处回填,土石方总体平衡。工程建设总投资6064.15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5262.02万元;其他费用:513.36万元;预备费:288.77万元。工程计划于2020年3月底开工,于2020年8月建成,总工期5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041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内容及结论。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治率93%,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31.4%。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五)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方法、编制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34.74万元。

三、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自觉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你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并向平罗县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五、平罗县水务局将加强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平罗县水务局

2019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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