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8/2020-000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2日
标  题: 【批准结果信息】关于宁夏鑫源绿源农牧有限公司工厂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水批字〔2020〕5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准结果信息】关于宁夏鑫源绿源农牧有限公司工厂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平水批字〔2020〕5号

你公司报来《关于审查宁夏鑫源绿源农牧有限公司工厂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收悉。鉴于目前在新冠肺炎病毒防控期间,根据自治区水利厅水保总站制定的疫情防控期间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应对措施,我局于2020 年3月10日采用专家“不见面”函审的形式,对宁夏鑫源绿源农牧有限公司工厂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报告书内)。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宁夏鑫源绿源农牧有限公司工厂化养殖项目位于平罗县姚伏镇沙渠村六队,属新建项目。2017年2月,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平发科备案〔2017〕8号同意工程建设。工程主要由养殖场区、施工生产生活、环场沟道区三部分组成。工程总占地8.74hm²,其中养殖场区占地6.67hm²,为永久占地;施工生产办公区占地0.28hm²,环场沟道防治区占地面积1.79hm²,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荒草地。挖填总量 14.02万m³,总挖方量6.87万m³,总填方量 7.15万m³,借方0.28万m³,无弃方。工程总投资8000.6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88.82万元。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由宁夏鑫源绿源农牧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生产建设类项目北方风沙区三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74hm²。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应优化施工组织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加强预防、治理措施。

(五)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概算总投资72.4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0.08万元,植物措施4.04万元,临时措施9.67万元,独立费用8.08万元,基本预备费1.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74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和落实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报平罗县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局批准。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并向平罗县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五、平罗县水务局将加强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平罗县水务局

2019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