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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农机化中心业务室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191号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农机化中心业务室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农发〔2022〕106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农机化中心业务室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05-640221-20-01-517200)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农机中心业务室服务功能,消除用房水暖电设施老化等隐患问题,为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和服务环境,保障农机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从而更好的服务群众。
三、建设地点
城关镇翰林北大街西侧农机服务站。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平罗县农机化中心农机服务站用房进行改造,具体内容为:
(1)二楼东墙部分新建石膏板隔墙,石膏板墙面外侧增设铝塑墙面装饰板,室内砌筑隔墙面积105㎡,一楼办事大厅增设防火塑料护墙板墙裙96㎡。
(2)拆除并重做屋面防水及外墙雨落管拆除更换,防水材料选用4mm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外墙雨落管拆除并更换为DN100HDPE雨落管,共计46m。
(3)更换一楼门窗及二楼窗户,一楼铺设防滑地砖(800mm×800mm )112㎡。室内外增设标志牌、金属字、广告牌、墙面装饰板等,大厅入口处增设4.5㎡轻钢玻璃雨棚。
(4)更换室内灯具、插座、开关、电气线路、暖气管道、给排水管线及卫生间内大便器、洗漱台、镜子等设施。新建大厅服务窗口台面和相关柜体,增设电子指示屏(3.1m×0.3m)5台和监控网络系统。更换室外4×2.5m铁艺大门;硬化破损混凝土路面30㎡;新建彩钢结构厕所1座,面积12㎡。
五、建设工期
2022年5月-2022年8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6.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36万元,其他费用3.14万元,预备费用0.56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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