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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贺兰山东麓平罗段葡萄种植及暖泉村井灌区替代供水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321号
平罗县水务局:
报来《关于上报<贺兰山东麓平罗段葡萄种植及暖泉村井灌区替代供水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水发〔2022〕18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贺兰山东麓平罗段葡萄种植及暖泉村井灌区替代供水保障工程
(项目代码:2210-640221-19-01-253227)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水利用基础设施,解决平罗县域内贺兰山东麓发展葡萄产业灌溉用水问题和暖泉村井灌区关停后水源替代用水问题,为全面落实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及九大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贺兰山东麓平罗段,南至大西伏沟,北至汝箕沟,东至G110国道,西至贺兰山东麓坡脚。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控制灌溉面积0.95万亩,其中:葡萄种植区0.31万亩,暖泉村井灌区0.64万亩,年需水量为323万m3。本次工程主要涉及扬水泵站、输水压力管道和调蓄水池。
1.扬水泵站。新建扬水泵站1座,配套水泵2台(1用1备),泵房下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圈结构,上部采用框架结构。
2.输水压力管道。新建输水压力管道总长3.29km,管径为DN500,管材压力等级选用1.0/0.8/0.6Mpa,管材选用PCP管,沿线布设自动进排气阀井7座。
3.调蓄水池。新建调蓄水池1座,容量为21.5万m³。调蓄水池采用土工膜全池盘防渗,土工膜采用两布一膜,其规格为300g/0.8mm/300g,边坡防护采用砾石+混凝土格条。
4.重力流管线。新建输水压力管道总长8.34km,管径为DN630/500/315/200,管材选用钢丝网骨架塑料(PE)复合管及PVC管,沿线布设自动进排气阀井5座,公路路涵2座。
五、建设工期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615.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877.2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639.88万元,金属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费122.08万元,临时工程费101.4万元,独立费607.06万元,预备费534.76万元,征占地补偿费512.12万元,水土保持费80.27万元,环境保护费42.67万元,供电工程费98.2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石嘴山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自筹。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投资估算审定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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