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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6-0027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关于灵沙乡肉牛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6〕134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关于灵沙乡肉牛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34号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灵沙乡肉牛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初步设计>的请示》(灵政发〔2026〕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灵沙乡肉牛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项目代码:2604-640221-20-05-849846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灵沙乡肉牛养殖园区基础设施,推进肉牛养殖产业规范化、养殖规模化、圈舍合理化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畜牧业健康良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对灵沙乡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灵沙乡灵沙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8m高金属围网2684m,整治防疫沟(上口30m,下口25m,深4.5m)461m;新建DN1.0×6m管涵1座,尾水维修12座;南侧防疫沟整治土方开挖5119.9m³,土方回填1565.4m³,余方弃置3554.5m³;新建3×8m桥涵1座、5×8m桥涵1座、6×5m桥涵1座,现状桥梁拆除4座及新建渡槽1座;新建砂夹石道路(含路基)5084㎡;安装安全警示牌88个,闸门1座,新建泵站(含2台自吸泵)1座;安装过路管道及连接管,砂夹石道路铺装(不含路基)5382㎡。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4月—2027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06.35万元,其中:工程费280.71万元,其他费16.72万元,预备费8.9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地方债券资金306.35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4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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