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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变更高庄乡种子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制种加工设备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37号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高庄乡种子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制种加工设备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高政发〔2026〕17号)收悉。经会议研究,同意对《关于高庄乡种子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制种加工设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6〕103号)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中“2.小拱棚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变更为:新建45m×10m拱棚20座,建筑面积9000㎡;敷设配套外网给水管道321m,安装阀门井3座,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D=0.4渠道48m,0.4m节制阀1座,过路管涵1处,12m³沉淀池1座,水泵2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配套外网供电360m及安装工程;面包砖铺装793㎡,场地平整13307㎡,新建围栏469m。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概算总投资等内容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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