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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规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7〕49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冲刺期和决胜期。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依据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平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重大成就、获得快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始终坚决贯彻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平罗县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稳中求进。以推动实现更高就业质量为目标,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能力稳步提升,城乡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二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全区率先建立了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加快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进程,基金调剂保障能力逐步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社保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人才引进工作扎实开展。坚持扩大规模与优化结构并重,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发展,完善育才、引才、用才政策体系,坚持内育外引、创新引领,大力强化人才支持,开展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工作,人才发展环境显著改善,人才总量持续扩大、层次明显提高。
四是人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健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聘任机制,提高工作公信度。落实无基层工作经验的初任公务员到基层单位锻炼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日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实施。
五是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合同机制管理日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全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不断创新。
六是公共服务建设持续优化。加快推进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和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等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十二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改革持续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创业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开放合作的人事人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和谐平稳的劳动关系调解机制初步形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职能更加充实。面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带来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仍面临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社会保险扩面空间收窄,面临人口老龄化加剧、待遇诉求多元化,基金支付压力增大等挑战;技能人才和创新人才不能满足我县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理念和机制障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日渐复杂,劳资矛盾易发多发且有扩散风险;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仍需提高。
专栏一: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 “十二五” 规划目标 | 2015年 完成数 |
一、创业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8) | (1.9)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4.2 | 4.0 |
3.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次) | (18) | (18.5) |
4.培育小企业(个) | (1000) | (1547) |
5.培养小老板(个) | (5000) | (5528) |
6.创造新岗位(个) | (2000) | (25374) |
二、社会保障 | ||
7.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 | 6.5 |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 | 9.3 |
9.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居民)参保人数(万人) | 25.5 | 27.6 |
1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5 | 1.7 |
1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5 | 2.67 |
1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5 | 1.57 |
13.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达到(万张) | -- | (26) |
三、劳动关系 | ||
14.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2 | 95 |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2 | 95 |
备注:()内数据为五年合计。 |
二、“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平罗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以改革创新求突破、以转型升级求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整体跃升、大有可为的重要时期。自治区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宁夏建设,为做好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提出新要求。随着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更加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未来发展将会面临更为广泛的发展机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健全人事人才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和谐美丽平罗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共享原则。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更多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和更高水平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公共服务,使广大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引领原则。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适应全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全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筹各类社会群体社会保障待遇,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发展。
五是坚持践行法治,维护公平原则。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人社改革发展,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效能。
(三)主要目标
1.促进更加充分的城乡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就业帮扶就业援助,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加强返乡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到2020年底,实现新增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建立更加稳固的社会保障。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到202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48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万人,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达到26.8万张。
3.构建更加优化的人才结构。积极跟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底,造就一支规模适量、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较好地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即:保持人才总量每年增幅10%,达到2.3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数每年增幅10%,达到0.6万人;中高级职称人才增幅每年10%,达到2500人;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增加100人,达到220人;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增加300人,达到1100人;高技能人才增加200人,达到500人。
4.推进更加科学的人事管理。公务员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到2020年底,建设3家示范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和学科带头人工作室。
5.实现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作用,实现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健全,落实区、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机制。
6.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到2020年底,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7%,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5%。
7.法治建设更加完善。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相衔接,贯彻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实施监督严密、保障有力的法治体系,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8.推动更加高效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机构设置进一步整合规范,经办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互联网运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深度融合,逐步建成覆盖全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服务窗口工作质量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专栏二: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属性 |
一、创业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9) | (1.6) | 预期性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4.0 | ﹤4.0 | 预期性 |
3.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次) | (18.5) | (13.5) | 预期性 |
4.创造新岗位(万个) | (2.53) | (2.7)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6.5 | 7.8 | 约束性 |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9.3 | 9.48 | 约束性 |
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53 | 2.6 | 约束性 |
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5.1 | 25.2 | 约束性 |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7 | 2.1 | 约束性 |
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67 | 2.72 | 约束性 |
1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57 | 1.6 | 约束性 |
12.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达到(万张) | (26.6) | (27.1) | 约束性 |
三、劳动关系 | |||
13.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5 | >97 | 预期性 |
1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60 | 预期性 |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 >97 | 预期性 |
1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95 | 预期性 |
备注:()内数据为五年合计。 |
三、“十三五”期间重点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推进就业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坚持“以责任制规范就业、以岗位促进就业、以培训提高就业、以补贴援助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服务企业稳定就业”的发展思路,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推动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完善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和效益,保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1.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税收、援企稳岗等促进就业、扶持创业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民营经济,落实西部地区青年创业引领、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大力培育创新创业主体。继续完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创新创业平台,不断拓展创业带动就业渠道。积极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和政策覆盖面,形成“扶持政策整合化、扶持对象多元化、扶持内容全面化、扶持时机全程化”的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2.统筹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保障机制。创新就业信息服务方式方法,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返乡创业,完善农民工服务机制,加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推动农民工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强家庭服务业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精细化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大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见习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落实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就业脱贫工程,针对我县生态移民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就业跟踪等服务,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主动应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消化过剩产能过程中出现的失业风险,实施困难企业就业帮扶行动,加强转岗培训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动态监测和调查失业率统计制度,定期发布调查失业率,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就业失业监测预警。落实稳定岗位补贴政策,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功能。
3.健全职业培训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载体和能力建设,完善城乡一体、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培训补贴制度。开展新型农民产业化培训工作,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免费的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产业化农民,增强农民从业、择业、创业能力。紧紧围绕我县生物制药、新型煤化工、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大力实施新型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业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建立专业技能培训见习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水平与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
4.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体系。创新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内容和方式,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发展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市场中介等人力资源服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支持生态移民区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中介、劳务派遣等业务,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持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覆盖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适度保障、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健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相契合、筹资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覆盖城乡居民和各类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体制机制更加完备、适龄人员全面覆盖、基本保障稳固可靠、衔接转移顺畅有序、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管理服务高效便捷、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目标。
1.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实现社会保障待遇的正常调整,使保障水平持续、有序、合理增长。坚持和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筹推进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单位与个人缴费、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长短激励机制。跟进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制度和参保人员病残津贴、遗属抚恤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机制,统筹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持续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深入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的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异地退休人员、异地就医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认真落实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跟进落实国家、自治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和做好生育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工作,统一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政策。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着力推进服务业从业人员、小微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刚性参保机制,帮扶低收入困难群体参保,引导我县建档立卡农村困难人员积极参保续保。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做好历年参保缴费、医疗待遇、财政收支等各项数据整理,完成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
3.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督制度,提高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风险防控制度,定期开展基金安全评估,建立内控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基金监督体系,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大现场监督工作力度,严肃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强化社保欠费清欠工作。健全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防范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逐步形成以风险防控为导向的基金管理模式,不断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打造更富创新精神更具创新活力的人才队伍,为我县创新驱动发展开启新引擎。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一支品德优、技术精、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坚持以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为支撑,着力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善于发现、重点支持、放手使用青年优秀人才。抓住区、市创建各类示范区、改革试点城市等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各类各行业人才选拔和引进工作。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和实地培训,切实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2.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和区、市大力建设技能人才队伍要求,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激励机制,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依托县委、政府确定的改造升级四大传统产业和培育壮大四大新兴产业,为企业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深化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加快培养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逐步形成企业用工储备长效机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增强优秀高技能人才吸引力度。
3.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体系,健全以突出实绩价值标准,弱化学历、论文、工作年限等因素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创新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充分激发人才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围绕服务“创新发展、转型追赶”,加快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培养基地。
4.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定期开展全县人才统计调查,重点掌握高层次人才和各类紧缺人才的需求情况,制定创新型、紧缺型人才引进计划,积极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创新型、紧缺型人才,不断满足我县科技创新、自主创新需要。继续组织全县重点企事业单位适时赴西安、成都、北京、长春等人才集聚城市举办招聘洽谈会,建立引才基地。对来平罗工作或服务的各类创新型、紧缺型人才,产业、学科、项目急需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特殊技能的紧缺人才,根据《平罗县进一步稳定用好现有人才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为其提供一定的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和生活补贴、安家补贴等优惠待遇,在全社会形成惜才、爱才、用才和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良好风尚。制定实施更开放、更积极、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细化特许政策、建立特别机制、创造特优环境,完善“柔性引进、刚性干事”的人才引进办法。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区、市人事管理政策,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模式。
1.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规范人事管理、转换用人机制为重点,规范公开招聘,严格聘用管理。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事业单位岗位,在全县事业单位逐步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特设岗位”聘任制度,每年根据未聘人员总数,按30%的比例核批,其中五级、六级、七级按照2:4:4的比例进行设置。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贯彻执行各项配套政策,实施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局面。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管理。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管理和考核工作。
2.推进公务员管理改革创新。牢牢把握从严从实主基调,深入推进《公务员法》贯彻实施。落实公务员录用办法,做好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招录工作,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跟进国家、自治区关于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设置管理和资格评定政策。落实公务员调任和遴选制度,促进党政机关公务员跨部门、跨行业交流任职。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日常管理监督,强化平时考核管理。全面推进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和履职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开展公务员特色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公务员培训体系,不断创新内容和方式,提升公务员工作能力。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落实国家、自治区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机制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是调整工资收入分配关系的重要基础,通过企业薪酬调查,准确把握企业收入分配现状和不同职业群众收入分配水平,把握不同行业收入分配差距,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根据区、市统一部署,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比重。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落实适应分类管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配合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法官、检察官酬薪制度,完善人民警察酬薪制度。完善公立医院酬薪制度,进一步落实地区津贴制度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工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工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劳动关系矛盾的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重点提高建筑行业、小微企业、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推进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协商制度化。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服务,实施劳动法律进小微企业培训工程,提升企业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劳动保障领域诚信建设,逐步建立企业用工诚信档案。建立经常性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多部门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
2.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巩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成果,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建立违法行为经常性排查和预警防控机制。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厉打击非法用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反最低工资制度、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公布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落实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大力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3.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信息化和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体系,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努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建立流动仲裁庭,将基层调解和流动仲裁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落实终局裁决力度。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办法。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积极推动裁审有效衔接。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完善重点环节制度规范,畅通农民工等群体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
(七)积极落实“法治人社”建设
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始终,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完善人社法治体系。认真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审核制度,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人社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
2.推进人社法治实施。落实“两个清单”制度,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工作细则,强化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开展人社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司法救助机制,引导和支持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3.加强人社法治监督。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办理制度。落实行政应诉制度,健全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公示制度,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社会高度关注领域事项的公开。
(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平台和队伍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稳定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公平保障、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加大公共服务力度。规范和优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流程,推进标准化建设,健全社会保险城乡衔接和区域转接机制,建立与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努力实现为城乡所有参保人员“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落实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有机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公共服务。结合智慧宁夏、智慧石嘴山和宁夏社保云应用工程,实现社保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全程信息化。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促进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综合应用,方便城乡群众享受社会保障服务和金融服务。实行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进展等事项网上信息公开,积极推行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逐渐延伸到乡镇、社区,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要求,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整合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推进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
2.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以能力提升为主线,按照“好干部”要求,遴选品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进入公共服务队伍。通过调剂事业编制、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加强窗口单位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系统工作人员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和作风效能建设。推进社会保险专业化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系统内部考核评价工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防控廉政风险,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队伍。
3.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措施,创新扶贫脱贫工作机制和方式,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和综合运用就业服务手段,帮助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实现创业。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开展订单定向免费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加大生态移民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着力提升生态移民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依法行政,广泛宣传引导,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格局。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及相关政策,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配套政策,形成完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加强对社会保障实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各项制度的衔接。加强监察执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区、市财政支持,扶持我县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投入,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实施。全面落实就业和社保专项资金,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式,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加强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断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追究意识。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为。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推进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广泛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与规划制定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全方位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维权等政策落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完善网评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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