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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17-7509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17日
标  题: 关于做好申报2017年度市级“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小区”“花园式学校”“园林化厂区”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申报2017年度市级“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小区”“花园式学校”“园林化厂区”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承载能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人居环境,在全社会倡导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风尚,充分调动全县单位庭院、小区、学校和厂矿园林绿化建设的积极性,根据石绿办发[2017]3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申报市级园林化单位、小区、厂区及花园式学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范围

  (一)申报时间

  2017年10月18日前。

  (二)申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凡未获得市级以上“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小区”、“园林化厂区”和“花园式学校”称号的单位,按照《石嘴山市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小区评选办法》要求,进行自查,达到标准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由县绿化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

  2、将符合评选标准的各单位、小区、学校、厂区报县绿化委员会进行审批;

  3、将县绿化委员会审批材料报市绿委办;

  4、由市绿委办组织验收,报市绿委审批;

  5、由市绿委审批授牌表彰命名,并进行资金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石嘴山市园林化单位<小区、厂区>、花园式学校申报表;

  2、申报单位绿化建设材料;

  3、单位或住宅小区绿化平面规划设计图(由具有相应绿化设计资质单位规划设计)及景观效果照片数张;

  4、申报单位关于单位概况、基础设施建设及单位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

  5、申报单位组织领导、规章制度、绿化费用、门前“五包”等相关资料。

  申报材料统一按A4规格依次装订成册,以书面形式2份和电子文件形式1份一并报送到县林业局。

  四、验收方法

  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现场评比打分的方式进行。

  五、验收时间

  11月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完成任务目标,做到常抓不懈。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开展“创园”活动中,要做到,有创建规划,有组织领导,有创建成就,有创建总结,不断深化创建活动的内容。要及时宣传推广“创园”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做好创建工作指导和推荐上报工作,确保我县有更多单位进入市级园林化单位行列。

  联系地址:平罗县社保大楼5楼业务室

  联系电话:6663608

  附件:1.石嘴山市“园林化单位、小区、厂区及花园式学校”评选标准

  2.石嘴山市“园林化单位、小区、厂区及花园式学校”申报表

  3.石嘴山市“园林化单位、小区、厂区及花园式学校”推荐表

  平罗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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