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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18-7338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6日
标  题: 平林发(2018)113号关于印发平罗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林发(2018)113号关于印发平罗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平罗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平罗县林业局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平罗县林业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全面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法制化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廉明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具体措施:

1、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机构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检查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林政站牵头,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单位配合)

2、加强本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普法工作,并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规定领导干部每季度进行固定时间集体、个人学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充分利用周二、周五的干部理论学习,组织全体职工开展集中培训、自主学习、收看电视讲座、知识竞赛、发放法律法规读本进行自学等方式的学法活动。结合林业工作部门、行业的特点,组织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我局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林政站牵头,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单位配合)

3、完善工作人员法制能力考察测试制度。建立局委会议和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不得少于4次;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林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1次以上,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林政站牵头,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单位配合)

4、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林政站牵头,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单位配合)

5、加强林业法制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按规定参加考试申领证件,及时清理调动、退休等执法人员的证件,及时在系统库中补录、完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积极推行林业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林业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维护稳定的能力,确保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能,建立一支思想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林政站牵头,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单位配合)

(二)依法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1、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法(试行)》。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完善源头排查调处机制。开展多元调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事项,力争小事自办,大事商办的工作制度,将来访群众的主要诉求合法、合理的化解在基层。认真落实领导接访制度,进一步加强法治信访促进工作,积极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着力推行法定途径优先解决信访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合力。切实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制定我局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形成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解决的多样的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林政站牵头,局属各单位配合)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公正公平解决。一是加大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信访”工作模式,通过和信访局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对接,把全系统各项信访事项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做到应录尽录,实现全系统所有信访事项全覆盖、一网通,杜绝了信访事项“体外”循环;二是积极引导群众网上信访。全面推广实行“网上信访”进一步扩大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应用,引导和鼓励群众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进行网上投诉。依托短信平台、门户网站查询评价系统,公开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全过程,主动接受来访群众监督,防止信访问题久拖不决或程序空转,通过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体系,鼓励来访群众主动参与评价;三是实行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和领导包案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干部坐班接访、领导包案工作制度和应急事件处置制度,提高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处理和办结效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矛盾化解在属地,问题解决在基层,保证我局年终各项信访事项办结率为100%。(林政站牵头,局属各单位配合)

三、示范创建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要按照《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七项主要任务中,结合自身实际,明确2-3项比较成熟、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工作任务作为示范项目。

(二)组织实施阶段。局属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工作部署会等形式,将创建实施方案与县委、县政府及本部门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年度内完成创建任务,11月15日前,要将任务台账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报告、统计数据等进行收集整理,迎接考核验收工作。

(三)检查评定阶段。局林政站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法治政府创建情况进行验收评定,核实示范创建项目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重要措施和有力保障,各站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围绕创建标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二)狠抓落实,不断创新。各站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着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薄弱环节,使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为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检查,总结经验。林政站要做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日常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请局委会研究解决。对于创建不积极的单位及时通报,确保各个环节不出问题,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创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和宣传展板、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动态和工作成效以及创建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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