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交发〔2023〕81号
为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中共平罗县委、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中共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以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教育为主线,健全考评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切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平罗的生动实践。
(二)深入学习宪法。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自觉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意识,保障宪法全面正确实施,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敬畏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学习民法典。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运输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事务的需要。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集体学法。把学法重点内容列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学习计划,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集体学法制度,组织专家专题辅导、法治案例研讨、新法专题学习等形式开展集体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等方式,每年不少于4次,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创新学习模式,注重学习实效,切实把各项学法要求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法规室、局属各单位)
(二)加强日常学法。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清单,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不断明确党内法规学习重点,细化有关责任。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引导干部职工坚持以自学为主,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学时,推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要充分利用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等资源,利用微博、微信、视频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责任单位:各室(办)、局属各单位)
(三)加强法治培训。局法规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形势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培训,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或其他法律专家、学者及法律工作者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辅导,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法规室、局属各单位)
(四)加强依法决策。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决策、行政复议应诉、重大涉法事务等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决策和滥用职权等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决策者的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各室(办)、局属各单位)
(五)加强依法履职。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局法规室每年组织局系统开展1次执法资格专项检查,严格禁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追究责任。(责任单位:法规室、执法大队)
(六)加强年度述法。坚持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全覆盖提交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邀请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派员列席局党组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考核工作会议,现场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测评。坚持开展专题会议述法,依托党委(组)会议、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等,设置述法议题,每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情况。在县委巡视巡察工作中,准备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情况报告,把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依法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接受县委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单位:法规室、局属各单位)
(七)加强日常考法。局法规室每年至少牵头组织1次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全覆盖线上或线下考法,成绩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档案,考试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通过专题考法,以考促学,以学促廉。(责任单位:法规室、局属各单位)
(八)加强结果运用。局法规室、局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考勤、档案等制度,切实把各项学法用法考法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将学法用法考法情况纳入年度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责任单位:法规室、局属各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局法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加强单位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加强保障措施。局法规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将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各责任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局法规室要牵头及时对局属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水平。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