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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关于报送调整河(湖)长的通知
平河长办发〔2018〕8号
根据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健全完善河(湖)长体系,全面落实河(湖)长责任,要求河(湖)长调整变动后应及时调整补位并上报河长办备案。特要求由于工作变动,河(湖)长发生变化的乡(镇)、责任单位要及时将乡级河长、村级河长、责任单位责任人调整后的人员名单于5月13日之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河长办备案。
特此通知。
平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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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关于报送调整河(湖)长的通知
平河长办发〔2018〕8号
根据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健全完善河(湖)长体系,全面落实河(湖)长责任,要求河(湖)长调整变动后应及时调整补位并上报河长办备案。特要求由于工作变动,河(湖)长发生变化的乡(镇)、责任单位要及时将乡级河长、村级河长、责任单位责任人调整后的人员名单于5月13日之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河长办备案。
特此通知。
平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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