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意见征集】平罗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情况意见建议的公示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由起草单位对相关文件提出废止、修改的意见,并形成最终清理结果。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1月21日前反馈至县司法局。
联系人:杨小彤
联系电话:0952-6093189
附件1:《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起草说明
平罗县司法局
2025年10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