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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1/2016-4856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22日
标  题: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1〕108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计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5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标准为134元。各地可按照134元/月的标准计发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各地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认真做好参保人员丧葬补贴待遇审核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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