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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1/2016-4856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22日
标  题: 关于对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

2016年冬季已经来临,宗教场所普遍开始启用采暖设施。鉴于各场所采暖方式的多样化,操作人员更换频繁,缺乏技能培训,专业素质较低的实际情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决定,对全县宗教场所冬季安全进行抽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先进行自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办公室采暖设施(煤炉子、电暖气、电热毯)配备使用情况,大殿锅炉等采暖设施配备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落实好检查责任。

二、认真填写《宗教场所安全检查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平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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