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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丰潇等16名同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的通知》
平人社发﹝2022﹞6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22〕18号)精神,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人选,并经过考察、公示后,县人社局核准同意,现批准丰潇等16名同志晋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具体人员如下:
价格认定中心:丰潇
公安局(社区警务中心):邸世奇 黄彪
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井锐
统计普查中心:张莞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侯瑞 赵昊 高烨
红崖子乡所属事业单位:马千里
灵沙乡所属事业单位:王丽
头闸镇所属事业单位:张苗苗
宝丰镇所属事业单位:佟鑫
姚伏镇所属事业单位:李正坤
黄渠桥镇所属事业单位:陈军琴
渠口乡所属事业单位:马静 张凯
以上人员从批准晋升岗位等级下月起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录入到“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晋升后出现不能按时上岗、不正常履职等情形的,经组织调查核实确认,取消批准的晋升岗位等级工资待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不与职务挂钩、不与政治待遇挂钩、不与领导职数挂钩。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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