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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生态复合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平自然资发〔2023〕84号
宁夏润佳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宁夏微垚土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编制的《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生态复合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完成,我局对《报告书》及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反映了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生态复合发电项目临时用地位于平罗县红崖子乡,为临时建设项目。工程临时占地面积为0.4000公顷,临时用地主要为施工营地区。复垦责任范围现状地类:其他草地0.4000公顷。复垦方案内容和编写格式基本符合《土地复垦条例》规定及《复垦方案编制规程》要求,方案确定的复垦标准、措施及投资估算基本符合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
二、《报告书》中对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生态复合发电项目建设过程占用临时用地进行了工程量测算及投资估算,本项目土地复垦总费用为2.53万元。《报告书》中提及各类保障措施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
三、截止《报告书》编制之时,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生态复合发电项目已完成预审及地质灾害、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具备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条件。
四、《报告书》编制规范、内容详实、复垦方案切实可行,投资估算合理,我局同意该《报告书》通过审查。
因该项目建设单位发生变化,原平自然资发〔2022〕375号《关于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生态复合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随文废止。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顾春垚 电话:6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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