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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7/2023-0103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平罗县城关镇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3日
标  题: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关镇“平安细胞”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城政发〔2023〕3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关镇“平安细胞”建设方案》的通知

城政发〔2023〕34号

关于印发《城关镇“平安细胞”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城关镇“平安细胞”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创建标准抓好落实,积极创建。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关镇“平安细胞”建设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关于平安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筑牢平安建设基础,巩固拓展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成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罗,请各村、社区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平安细胞”的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不断丰富平安建设内容,拓宽平安建设覆盖面,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平安细胞”亮点工程,构建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建设新格局。

二、工作内容

“平安细胞”建设工程要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开展,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加强安全防范,开展经常性的法治教育和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发生,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作出贡献。

(一)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不发生危害政治安全情形;没有出现从事间谍活动、发表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参与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等情形,决不允许出现在全县有影响的挑头扛旗人物。  

(二)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和洗钱违法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宣传,及时掌握涉众型经济犯罪利益受损人员动向,积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不发生涉经济金融违法案(事)件。  

(三)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涉稳重点人员加强教育稳控,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依法处理各种矛盾问题,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杀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和进京及五人以上赴银到市上访事件。

(四)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心理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和性格偏执人员的关怀帮扶、心理干预,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报复社会、危害公共安全的个人极端案事件。

(五)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负面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处置,强化网络安全知识教育,不发生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网络犯罪行为,不发生网络泄密事件。  

三、创建标准

各村居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平安细胞”建设,扎实推进以平安(村)社区为重点的“平安细胞”建设,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平安建设,平安城关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积“小安”为“大安”的目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平安村基本标准

1、不发生危害政治安全情形;没有出现从事间谍活动、发表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参与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等情形,没有在全县有影响的挑头扛旗人物。

2、盗窃、抢劫村民家庭生产生活资料、破坏农业基础设施刑事案件立案数不高于上年度。

3、未发生故意杀人、爆炸、防火、投毒等刑事案件。

4、无因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5、没有在网络散播负面舆情,不发生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网络犯罪行为,不发生网络泄密事件。

6、无其他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以上由镇综治中心会同城关派出所认定)

7、村民对所在村社会治安满意率不低于75%。(由镇综治中心组织调查)

(二)平安社区基本标准

1、不发生危害政治安全情形;没有出现从事间谍活动、发表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参与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等情形,没有在全县有影响的挑头扛旗人物。

2、居民区入室盗窃、抢劫案件和小区内抢劫、抢夺、撬盗自行车、机动车案件立案数不高于上年度。

3、未发生故意杀人、爆炸、放火刑事案件。

4、无因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5、没有在网络散播负面舆情,不发生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网络犯罪行为,不发生网络泄密事件。

6、无其他影响社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以上由镇综治中心会同城关派出所认定)

7、居民对居住区社会治安满意率不低于70%。(由镇综治中心组织调查)

四、实施步骤  

平安细胞建设工程从2023年开始,以年度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年末考核验收当年度工程实施情况,第二年年初通报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当年度工作。2023年度安排如下:

(一)全面启动(3月):结合实际,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制定本村(社区)“平安细胞”建设方案,细化防范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4月-11月):按照建设方案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平安细胞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辖区平安稳定。  

(三)总结验收(11月):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工作,提炼优秀经验做法并查找建设过程中的短板弱项,逐个验收“平安细胞”达标情况。

(四)评选认定(12月):对各村(社区)通过“平安细胞”建设验收的进行命名(可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巩固建设成果),并将认定结果报送至平安平罗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查核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平安细胞”建设工程,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动平安细胞建设各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和手段,贴近群众、深入群众,不断加大“平安细胞”建设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平安细胞”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有利于建设工程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培育选树典型,形成共创格局。积极创新平安建设的新手段、新方法,强化典型培树工作,打造一批“平安名片”“平安品牌”,带动全镇形成“一花引来百花开”的平安共创格局。

(四)严格督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平安城关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对“平安细胞”建设工程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对表现突出的村居在年底考核时予以通报表扬并加分,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进行通报督办并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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