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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法治政府(2016-2020)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文广发【2017】8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文化、旅游领域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总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以加强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为抓手,全面依法履行行政管理各项职能。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维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行政效能得以充分发挥,法治意识得以普遍增强,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是加快和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局党员干部都要把学习贯彻《方案》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方案》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1、加强局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县委的领导下,局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2、积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是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年的第一季度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3、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通过对违法行政典型案例的原因分析,汲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4、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单位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工作机制,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二)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区市县文件要求,本着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全面清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2、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行为依法为,进一步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大政务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部门信息公开。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我局法定职能、法律依据、职责范围、办事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3、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对先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新出台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4、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积极推行“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双随机”制度,公正平等对待每个市场主体。
(三)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遇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原则。凡未经上述程序做出的决定,一律无效。
2、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要的行政许可、重大的行政处罚等事项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建立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
3、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制度,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方式。对在决策中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认真梳理部门领域内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再适用或不合法的规定等予以废止。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上墙公示、网络公示等渠道,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救济方式,监督投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制度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执法创收等现象发生。
4、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规定。坚决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依法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复议和诉讼权利。进一步规范执法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和统一行政执法文书。
5、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认真执行《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六)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1、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制度体系,完善人民群众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机制。建立完善信访工作的复查复核、依法终结制度。落实本部门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2、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畅通复议申请渠道,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
3、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并积极整改回复。
(七)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2、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绩效评估的标准指标过程和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机关工作人员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3、严格问责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一律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
2、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会议学习、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法治政府建设知识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为依托,以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和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完善领导干部学习用法考评机制,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个人遵纪守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
3、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学法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和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2次以上法律知识的专题培训。对新进局机关人员加大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公务员参加全县统一普法考试。
四、进度安排
(一)基础强化阶段(2016-2018年)
1、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行政执法“双随机”制度,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制度,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2016年底前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成清理、精简、已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
3、2017年底前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4、2017年底前完成对部门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梳理分类,并向社会公布工作。
(二)普及提高阶段(2019年)
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部门综合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2019年底前贯彻落实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新出台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底)
全面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对照标准找出差距,补齐短板,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法治文化、旅游目标,为建设“平安平罗、法治平罗”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化旅游广电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执法和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纸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等一系列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定期举办全局干部职工或专门的执法人员普法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讲课;积极参加区市业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切实提高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三)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法治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活动依法、有效开展。
(四)加强监督考核。通过召开座谈会、评查行政处罚的案卷、执法监督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参与执法活动、走访行政相对人、设立公众意见箱、举办民意测验等方式,依法对全县文化、旅游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对行政处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指出并提出改正建议,发现并及时纠正依法行政中的违法行为和错案,不断提高我县文化、旅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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