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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重点工作汇报
地震局重点工作汇报
按照调研安排,我就平罗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的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
平罗县地处我国南北地震带北端,境内地堑下伏多条断裂带,这些活动断裂具有发生强地震的构造背景。1739年1月3日发生造成5万人死亡的8级地震。多年来,我县防震减灾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整体推进了“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和科技创新“3+1”体系建设,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我县2010年被自治区政府授予防震减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县地震局2009年获中国地震局全国地震系统优秀集体称号,连续五年被自治区地震局评为先进单位。
(一)强化应急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防震减灾保障能力
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上,将防震减灾纳入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制定了《平罗县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建立经常性的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先后两次修订完善《平罗县地震应急预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应急工作队伍、应急物资准备、应急行动方案、抢险救援的主要目标和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较为完善的应急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督促指导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制定(修订)本部门、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做到机构、人员、物资、通讯、交通到位。全县61所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各自的地震应急预案。每年不定期对各乡镇、相关部门应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其责任落实到位。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平罗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平罗县地震应急预案》、《平罗县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办法》、《平罗县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平罗县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2012年,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考核乡镇工作内容部分,促进了政府责任落实。
二是加大投入,提升应急保障水平。2008年以来,先后投资260万元,实施了贺兰山东麓崇岗境内、西大滩境内、姚伏至县城境内、河东地区地震断层探测及其活动性鉴定项目;今年安排714万元建设红瑞新村应急疏散基地;连续4年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填补民政救灾物资;投资15万元,在县行政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公安局三处办公楼安装地震报警器共56台;投资10万元,在全县多处广场、学校、公园、绿地开展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设立33块应急标识牌;安排10万元资金为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队员、部分学校、医院配发224个地震应急包。
三是开展演练,提高地震应急能力。投资50万元为消防大队增加救援器材,并依托消防大队建立由多个专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平罗县应急救援大队。整理地震应急数据,建立地震应急信息平台。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积极组建抢险救援队伍,成立抢险机构。每年“5.12”定为地震演练日,由地震、教育、公安、消防、卫生、民政、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积极联合演练,在学校、社区、商场、企业举行了形式多样的演练,今年5.12前后,13个乡镇、61所中小学都组织开展不同形式地震演练。
(二)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台网(点)的建设与保护,不断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
一是修订完善了《监测预报工作制度》、《震情会商制度》、《观测资料上报制度》和《观测工作考核制度》,促进地震监测分析预报工作走了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二是完善观测网络建设,提升监测预报能力。建立微观观测点2个(平罗136数字化观测井、陶乐047模拟观测井),动物宏观测点由过去18个增加至39个,每个乡镇布局3个观测点。
三是认真开展地震分析预报工作。严格执行《分析预报条例》,坚持周会商、月会商、年中和年度会商制度,充分利用我县前兆观测资料,认真分析研究,对本地区及邻近地区提出预报意见,及时向市级、区级地震局上报会商意见,提交年中和年度会商报告。
四是加强“三网一员”管理。制定了防震减灾助理员、宏观观测员考核细则。宏观观测员由各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管理,每季度举办一次培训班,切实提高“三网一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
五是保护监测设施环境。投资1.5万元,在陶乐047观测井设立了地震监测设施标志牌,使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
(三)加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提高震害综合防御能力
近五年来,我们对学校、医院、敬老院、人居工程、生态移民工程、企业建设工程等区域,严格按照工程场地震动参数、动峰值加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依法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共完成997项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依法要求有关建设单位对5项重大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按照评价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地震、发改、国土、建设等部门履职尽责,对不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确认的项目不予审批,不准开工建设,不予竣工验收。建设部门严把抗震设防工程质量,从源头上提高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
(四)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及防震减灾知识
每年制定下发《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方案》。利用“1.3”平罗地震纪念日、4.14玉树地震纪念日、5.12汶川地震纪念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月、科技周、法制宣传日、民族团结月等时段,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制作播放专题片、举办培训班及防震减灾知识竞赛、举办防震减灾广场文艺晚会等形式,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和防震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为了牢记1739年平罗8级大地震血的教训,县地震局通过搜集《明清宫藏地震档案》有关文字资料,拍摄北长城、田州塔、海宝塔等地震遗迹,精心制作《珍爱生命》专题片在电视台连续播放,并整理编辑《平罗1739年》一书,起到了很好的启示作用。通过“以奖促建”形式,建设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科普示范社区。县地震局联合县科协发动企业及社会捐资24万元,为中小学捐赠《安全预防与自救手册》图书1.5万册。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对《防震减灾法》和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还不够深入,还不能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程度,社会群众防震减灾意识还不强,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二是部分地震监测网点仪器设备陈旧落后,手段单一;三是应急物资装备不足;四是县地震局工作人员老化,结构不合理。
今后,我们将把实施《平罗县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作为贯彻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的主要抓手。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力度。在推进《防震减灾法》的贯彻实施中,做到工作计划有安排、年度目标有考核、事业经费有投入、平时工作有检查,及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的宣传,提高领导干部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加强对建设单位抗震设防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他们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做好防范工作;加大对广大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基本知识的宣传,搞好技术指导与服务;深化对社区群众、学校学生防震避震常识的宣传,并通过他们拓展宣传教育面,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推进建设工程管理部门互动,促进各部门协调,切实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作为前置要件真正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从整体上增强我县防震减灾能力。四是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台网的优化改造,配备性能优良方便适用的地震应急物资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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