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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预报股工作职责
监测预报股工作职责
1、承担本局开展的地下水、地电监测工作,指导宏观监测工作。
2、制定地震监测管理规定,加强地震观测技术研究,逐步提高观测水平和工作质量,为地震监测提供准确、连续、可靠的观测资料。
3、负责观测数据汇总、传递,及时提交年度观测总结,参加区、市观测资料评比工作。
4、负责组织周、月、年中和年度会商会;提出本区及邻近区的分析预测预报意见,提交震情研究报告,承担震情值班任务,及时掌握本区及监控地区地震动态,收集震情信息,整理研究前兆观测资料,判定地震前兆异常。
5、负责对地震异常进行调查核实、编写异常落实报告,提出分析判定意见并进行短临跟踪监测;及时收集参数,编写地震信息简报。
6、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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