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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灾救灾】灵沙乡2018年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暨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目标,以弘扬防震减灾文化、了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掌握科学避险技能、熟悉减轻灾害损失途径为重点,坚持“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坚持主动宣传、积极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我乡干部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险能力,为切实加强震情应对、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咨询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宗教活动场所、集贸市场宣传“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及地震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让群众真正掌握灾害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树立“依法防震、科学减灾”的理念,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二)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宣传演练工作。学校是典型的人口密集场所,也是青少年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的主阵地。学生社会经验少,应对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的能力弱,要求灵沙九年制学校、统一小学、西灵小学安排时间,组织学生每年开展4-5次地震演练活动,同时安排3次专题讲座,讲解地震基本知识,自救互救知识,应急避险知识,力争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要求各学校有地震演练图片、记录)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委会及驻乡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震减灾宣传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减灾意识。经乡党委会议研究,成立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王志、政府乡长杨占斌担任;副组长由乡人大主席李文忠、纪委书记王娜担任;成员由党委副书记仇学文、政府副乡长马学荣、马佳佳、王瑞、武装部长全志、组织委员潘建熙、乡民政所站长吴丽华及各村支部书记、驻乡机关负责人组成。(防震减灾办公室设在民政所)
四、具体要求
(一)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乡防震减灾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应急救助工作;听取各村有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订对策措施;组织开展灾害救助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日常办事机构
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乡民政所站长吴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协调自然灾害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助工作;提出有关工作措施和建议;收集、汇总、报告相关灾情信息,协调指挥灾区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联动部门及职责
结合实际,乡救灾工作应急联动部门由乡党政办,水利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民政所、司法所、黄河农商行、供电所、灵沙九年制义务学校、卫生院等驻乡机构组成。其具体职责:乡党政办牵头制定预案,履行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核查评估相关灾情,协助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乡级拨用于灾害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物资储备工作;配合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乡民政所负责安排防震减灾有关具体工作的落实,帮助解决灾区农业经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负责指导帮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目标、计划和措施;帮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及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乡司法所指导协调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助行动,参与此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灾后重建中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在后社会治安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处置灾区突发性治安事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协调组织灾区群众进行紧急转移,必要时采取人员强制转移和灾区交通管制。
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自然灾害救济经费,根据因灾损失情况和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会同民政部门下拨救灾款,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器械。药品等应急物资的供应,动用医疗器械药品等必须储备物资;负责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护,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实施饮用水,食品卫生检测,开展灾后防病、健康教育、心理干预、环境消毒等公共卫生应急,应对管理。
供电所组织开展因灾害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负责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黄河农商行负责灾区重建恢复生产的需要信贷资金供应和支付的协调工作。
乡纪委监督检查受灾各村救灾职能履行情况,及时查处违反本预案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委会:应成立救灾工作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助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和应急救助工作需要协助相关工作。包括可靠安全的灾民避灾点,协助安置灾民临时生活等。
(四)应急保障
1、资金准备
(1)乡财政安排乡级救灾资金预算,并督促乡财政所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2)各村委会都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并及时上报乡政府。
(3)乡政府根据财力情况、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
2、物资准备
由乡党政办整合全乡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仓库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
(1)建立健全乡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2)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应库存一定数量帐篷、衣被、净水器等救灾物资。
(3)灾情发生时乡灾害救助小组可统一调用全乡可利用的救灾储备物资。
(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3、避灾场所准备
乡建立应急避灾中心,并配备必要设施,村要建立用于临时安置灾民场所,如学校、村部、市场等空旷地带。避灾场所须经过城建部门的建筑质量安全认定要配制相应人员,购置必要的物资装备,制定相关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
4、救灾装备准备
乡村配备救灾工作必需的设施和装备。
5、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加强灾害队伍建设,组织民政、水利、卫生及全体乡村干部,配合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训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应急结束
自然灾害事件稳定后,由相应的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由本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响应终止。应急结束后,乡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本部门、本系统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工作情况、实际效果及相关数据统计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民政局。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减灾活动,减灾工作进农村、进学校。通过对灾害知识,灾害应急法律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保险等常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各中小学及人员密集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本系统灾害管理人员的集体培训。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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