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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陶乐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陶政发〔2018〕129号
各村(居)、驻镇单位:
为了有效应对地震、洪涝、风暴和公共事件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修订乡镇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平震领办〔20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地震应急预案,望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陶乐镇2018年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为规范陶乐镇救灾工作,提高全镇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灾害管理部门救灾资源合力作用,建立救灾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平罗县陶乐镇位于石嘴山市东南部黄河东岸、鄂尔多斯台地西缘。辖5个行政村、2个社区和治沙林场、良繁场,区域面积164平方公里,农用地9.8万亩,耕地面积4.3万亩,总人口1.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1万人。农村居民点沿203省道两侧临近黄河呈带状分布。镇区面积3平方公里。全镇有灌渠3处(分布于黄土梁、小四站、东来点);有机电井5眼(王家庄村一、二队3眼、五队2眼);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农工商建运服务多业并举的经济区;镇内现有国有企业3家,中小型企业18家,有集贸市场1处,各类商业网点300余家。
全镇有幼儿园2所,师生共有340余人,小学2所,其中,陶乐一小1所,分布在陶乐花园街以东,在校教师54人;学生730余人;陶乐二小(寄宿制小学),共有师生567人,分布在南环路以西;有中学1所,分布在陶乐城区以东,共有师生员工930余人。庙庙湖村小学1所,共有师生990人
三、总 则
(一)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行动方案。
(二)根据国家“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救灾应急工作坚持镇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基干民兵参与的原则。镇、村二级分别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共同完成救灾应急任务。
(三)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沙尘暴、干旱、雨雪、低温冷冻、病虫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四)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实行责任制,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程序
(一)灾害等级划分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将灾害划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四个等级。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①因灾死亡300人以上(含失踪);
②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値1%以上;
③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
④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地震灾害。
①因灾死亡50人以上、300人以下含(失踪)或者造成严
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②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
③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3.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地震灾害:
①因灾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②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③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4.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灾害。
①因灾死亡10人以下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②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遇有较大地震灾害以上的自然灾害,镇人民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启动,各村救灾应急预案也同时启动,形成两级响应的联动机制。
(三)预案启动程序
1.民政、气象、地震、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镇政府即可向县政府救灾应急指挥部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镇救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各村及镇政府各站所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工作;
4.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
5.检查各村救灾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6.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一线指挥;
7.决定请求上级和兄弟镇村支援;
8.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救灾应急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救灾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组组成。
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丁志军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王 林 镇政府镇长
张建荣 镇人大主席
汪立平 派出所所长(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靳桂琴 赵桂萍 宁建军 张书涵 闫占清 丁光山 崔淑梅 宋 刚 王新元 王汉珍 王玉兵 曹海文
苏 东
成员单位:由镇卫生院、陶乐供水公司、供热公司、陶乐供电所、陶乐灌溉所、陶乐派出所、陶乐气象站、地震台、广电站、幼儿园、陶乐一小、二小、陶乐中学、陶乐第二敬老院、邮政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陶乐交警队、公路养护中心、工商所、党政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公共事业沾、村镇办、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林业站、司法所、财经所、文化站、畜牧站、财产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救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
4.检查各村救灾应急指挥所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实施靠前指挥;
6.决定请求上级民政部门和县政府支援;
7.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镇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生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
1.向各村(居)、各单位传达镇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村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镇救灾应急指挥部报告;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镇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分别为: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恢复重建组。
镇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民生服务中心: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发放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水利站: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和上报工作;按照镇防汛抗灾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制定抗洪抢险预案;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救援;参与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指导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财政所:负责安排救灾款及时拨付到位;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交警队:负责疏散交通,保证救灾车辆安全运行,道路安全检查,受伤人员转运。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医疗防疫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负责安置伤病人员及防疫指导工作,预防消灭疫病传播。
其它单位:组织自救并协助指挥中心做好其它救助工作。
六、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保障
(一)应急救援资金保障。镇财政所每年要预算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经费,要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列支基本满足应急救援需要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
(二)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救伤员药品和其它应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它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援物资由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由民政、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三)应急救援通信和信息保障。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1.加强镇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覆盖镇、村两级的救灾通信网络,并与县救灾通信网络联接,确保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2.建立部门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四)应急救灾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1.灾害发生后,以镇卫生院为医疗救助中心,各村卫生所为救助站;
2.由卫生院防疫组调查确定灾害中伤病人员的数量,卫生院提供所需专业人员及药品,对伤病员进行救护;
3.镇卫生院要组成防疫小分队,负责安置区及灾区防疫及指导工作,预防消灭疫病传播。
(五)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救援。
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
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六)人力资源准备。
1.完善民政所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组织民政、卫生、水利、农业、国土等方面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到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七)应急救援救灾装备准备。
1.镇党政办公室要配备救灾管理工作的设备和装备,并保证灾害发生时通信、交通工具等和抢险装备的调拨使用;
2.镇民政所应配备必须的救灾设备和通讯装备。
(八)应急救援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全镇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全镇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镇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灾害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
3.根据灾害发生特点,各中小学校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七、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气象、地震、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二)灾情报告。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村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在向镇政府报告的同时,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八、信息报送
1.灾害发生后,各村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必须立即向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并迅速组织救援;
2.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采取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3.在灾情多发期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居)每天早8点,晚6点各报一次灾情,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九、应急响应
(一)镇救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村(居)委会要制定本单位救灾应急预案,预案要翔实具体,量化、细化。
(二)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比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十、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工作。接到上级财政和民政部门的拨款文件后,镇政府提出拨款计划,并在1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具体工作程序:
(1)核定上级下拨的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和本级配套的救灾资金总量;
(2)根据可用的救灾资金总量和救助标准,对原灾民救助计划进行修改,确定各村实际的政府救助对象和救助款物,并作出具体分配计划;
(3)镇财经所根据实际下拨的救灾款和实际救助人数计划指标,详细测算出每个村救助对象实际得到的救济款物数额,并逐一填注在《灾民救助花名册》上;
(4)依据《灾民救助花名册》以户为单位向救助对象发放《灾民救助卡》;
(5)被救助对象凭《灾民救助卡》到指定地点领取款或物。
(二)恢复重建工作。
(1)建立管理机制:受灾地区首先镇政府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村负责实施,民政部门发挥综合协调,承办日常管理工作,财政、建设、国土、农牧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积极协作的恢复重建管理工作机制。
(2)制定恢复重建方案:镇民政所根据因灾倒损房屋情况、建房资金筹集到位情况和恢复重建工作安排等情况制定各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基本内容包括:重建数量、建筑面积、补助标准、完成时限、防震要求、组织实施、选址规划、资金筹措、物资调运、人力配置、施工招标、配套优惠政策、建立责任制、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经镇政府批准后公示实施,并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备案。
(3)科学选址规划:镇国土资源所搞好重建选址、规划和设计工作。科学选址,新建房屋位置必须有利于今后防灾减灾,不得在行洪、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风雹灾害入口处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合理规划,充分考虑灾民生产生活需要,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连片建房必需先规划后建设,并设置永久性统一标识。精心设计,充分考虑当地住房整体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提供多套设计方案由建房户自行选择。
(4)制定优惠政策:对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制定专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耕地占用税、土地划拨费、土地管理费、宅基地使用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建筑企业的建安营业税、建筑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工商税、特产税、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工本费、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工本费、土地使用证费、育林基金、木材砍伐审批手续费等。凡灾民建房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做到少收费、零收费。
十一、附则
1.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风暴等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和发生后的救灾应急反应行动;其它种类突发性公共事件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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