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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岗镇食品包装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崇岗镇食品包装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目前,在食品行业中,特别是在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普遍存在着回收循环使用25公斤装PR材质(聚乙烯)包装桶的现象。这些PR材质(聚乙烯)包装桶多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无证产品。由于食用植物油等油性液体与PE材料(聚乙烯)具有一定的化学亲和性,造成包装桶回收后清洗消毒困难,且清洗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也易残留污染,有关生产企业多不具备对回收包装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的能力。在使用环节,也有使用单位将等待回收的包装桶盛装柴油、煤油等非食用物质,对再次盛装食品造成安全隐患。同时,可以循环使用的带有生产许可证标签标识的包装桶极易流入不法分子手中,给“地沟油”和非法“勾兑”酱油、食醋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可乘之机。因此,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的生产企业回收循环使用25公斤装PE包装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有效解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包装物质量安全问题,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从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三个环节,全面清理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包装物,引导企业改进包装和销售方式,深入实施打击“地沟油”和“勾兑”酱油、食醋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推动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食品的可追溯性和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集中整治无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包装物,重点清查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生产经营过程中重复使用食品包装物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散装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2 年2月)。依据本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 自查自纠阶段(2012 年3月)。从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督促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召回下架和不合格品处理等各环节规章制度和台账记录,严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生产经营过程追溯制度;推行使用安全卫生的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一次性包装物代替循环使用包装桶,改进食品包装和分装销售方式;自行回收淘汰无内胆包装、直接接触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的循环使用包装桶。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应在3 月 29 日完成,重点企业应向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三)清查整治阶段(2012 年 4 月至 5 月)。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清查整治,全面清理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循环回收使用的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包装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食用 油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产品限地域销售,不得进入其他流通和餐饮 销售环节。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召回(下架)问题产品,违法问题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应依据有关程序吊销其有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通过媒体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2 年 6 月)。总结经验,巩固成绩,确保违规使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包装物不外流、不流入,将控制回收的违规包装物转为非食用用途或集中销毁;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将专项整治成果深化到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中。6月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包装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和总结分析,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工作信息。要加大责任追查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检查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检查不严、整治不力、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管责任。
(二)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将此次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包装物专项整治与加强“地沟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密切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反馈和联动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有关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12315、12365、96311等举报投诉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在全镇营造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秩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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