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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17-7382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03日
标  题: 县安委会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平安委发〔2017〕12号 有效性: 有效

县安委会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平安委发〔2017〕12号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拟定于4月份到我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驻地巡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安办〔2017〕26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县迎接巡查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情况,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情况等。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重点检查地方党委、政府传达学习和专题研究部署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时间进度要求情况,组织深入开展宣讲情况等。

(三)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重点安防工程建设,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等情况。

(四)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等。

(五)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重点检查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明确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列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情况等。

(六)推进依法治安情况。重点检查制修订地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具体办法,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七)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结合实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消防、电力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八)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强化安全科技支撑,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和职业健康工作,发挥第三方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情况等。

二、巡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向有关人员谈话询问以及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是当前全县重中之重的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把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将每一项准备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和具体人员,切实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及有关企业迎接巡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梳理准备工作资料基本台账细目)。

(二)全面自查,强化基础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巡查准备工作责任分工,认真开展全面自查,逐条逐项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每一单项内容均需形成一套完整的迎查卷宗,逐项做好准备工作,要将本辖区、本部门2013年以来出台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汇编成册,将有关制度、会议纪要(记录)、台账、执法文书、工作总结、应急预案等迎查资料进行梳理,分类分项整理归档,贴上统一的标签,并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八项主要内容,起草本辖区、本部门2013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县安委办将于4月5日起对各单位资料整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三)严肃纪律,做好资料上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全力做好资料汇总、自查报告撰写等工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报告于4月1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plxajj@126.com)。对工作不积极不细致不扎实、敷衍应付,在巡查工作中被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被通报批评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梳理准备工作资料基本台账细目

平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梳理准备工作资料基本台账细目

一、乡镇、园区管委会

1.2013年以来,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纪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传达、研究、部署工作会议记录(时间、地点、发言摘要等完整内容和会议签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纪录;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议记录(各园区管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年不少于4次)。

2.本乡镇、本单位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文件;明确班子成员和有关站所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文件。

3.各乡镇、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监站以及明确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的文件;明确行政村安全生产协管员的文件。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等)。

5.安全生产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提供2013年以来安全生产领域投入资金票据、政府性文件等资料。

6.2013年以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建立情况,即现场执法检查记录、复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照片、强制措施决定书等整套完整资料(按照年度装订成册备查)。

7.2013年以来,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的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要点)文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大节假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活动资料及总结等台账(按年度装订成册备查)。

8.2013年以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如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要有照片、影像、签到册、试卷等资料台账(每年开展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

9.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情况(应急预案文本应为3年内有效版本),2014年以来应急预案的演练照片、信息、影像资料等(每年不少于1次)。

10.2015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二、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1. 2013年以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传达、研究、部署工作会议记录(涉及到本部门需要具体落实的内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议记录。

2.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文件;明确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文件。

3.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明确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的文件。

4. 本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三个清单”,即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执法检查清单。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定、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等)。

6.安全生产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提供2014年以来安全生产领域投入资金票据、政府性文件等资料。

7.2013年以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建立情况,即现场执法检查记录、复查记录、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照片、停产指令书等整套完整资料(按照年度装订成册备查)。

8.2013年以来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要点)文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细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大节假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活动资料及总结等台账(按年度装订成册备查)。

9.2013年以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如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要有照片、影像、签到册、试卷等资料台账(每年开展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

10.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开展情况(应急预案文本应为3年内有效版本),2014年以来应急预案的演练照片、信息、影像资料等(每年不少于1次)。

1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2015年以来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讲话;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

12.2015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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