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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治非打违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17〕194号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特种
设备安全治非打违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
现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治非打违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治非打违实施方案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6日
附件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治非打违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和治理纠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根据(平安委办发〔2017〕11号)《《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平罗县2017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办发〔2017〕1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对预防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坚守“红线”最坚决的态度,以落实责任最严格的要求,以强化执法最严厉的手段,以消除隐患最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切实保障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和打击治理重点
从2017年6月起至8月底结束,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治理行动。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批准,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活动的行为,或者相关许可、批准已经失效,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活动的行为。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者证照失效后仍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活动的;2.超许可、批准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3. 无证经营危化品、非法充装、改装、认证等;4.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如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改造维修、无证操作特种设备,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以及无证充装气瓶或充装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5.相关许可证被依法暂扣后,仍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活动的;6.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后,未申报启用或者检验擅自恢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活动的;7.被依法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活动的;8.其他非法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行为。
(二)重点打击违法行为。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活动的行为。1.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设施未按规定使用与维护、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安装监测监控、危险工艺未按规定实现自动控制的; 3.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以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44.安全距离不足、安全通道不畅的;5.未按规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或者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65.特种设备生产工艺系统、安全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护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检验及维护保养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76.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备案未实施演练的;87.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98.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抗拒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的;109.其他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重点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企业制度、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活动的行为。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者作业规程未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修订完善的;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现场带班的;3.特种设备日常巡查检查制度不落实,或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4.现场发现特种设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的;5.现场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征兆不及时处置的;6.职工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未按照规定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7.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按照“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由政府负总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总体要求,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李志杰任组长,副局长安存秀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岗科,具体由特设科祁俊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工作开展。各科、室、队、所负责人所要成立由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安排落实。
(二)落实责任,措施到位。各科、室、队、所要根据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对辖区特种设备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抓住重点,明确打非的重点内容,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行为,排查、制止违章违规非法违法行为。要求企业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自查制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现章操作、操作不规范等行为,应当立即制止纠正;发现特种设备事故征兆,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必要时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原则予以整改。
(三)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各科、室、队、所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做到即查即改,敢于碰硬,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形成强大的威慑力,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监管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队、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在全社会营造打非治违工作浓厚舆论氛围。
各科、室、队、所要加强打非治违工作信息上报工作。于8月25日前将打非治违工作总结及检查记录、检查照现场照片报县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并于每月底每月20前报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统计表(纸质盖章)。
附件: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单 位 |
数量 | |||||
专 项 行 动 统 计 |
组织集中执法行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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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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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
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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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非法违法行为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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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经整改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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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涉嫌犯罪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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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处罚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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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警示领导干部 |
人 |
||||||
问责领导干部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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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非法违法行为 |
关闭取缔企业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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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企业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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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
家 |
||||||
没收非法所得及行政罚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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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刑事责任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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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行业 |
打击非法行为(家) |
查处违法行为(家) |
治理违规行为 (次) |
纠正违章行为(次) | |||
道路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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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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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 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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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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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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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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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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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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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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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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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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