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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商务发〔2018〕72号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 “七进”活动为重要抓手,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强化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预防和减少事故伤害发生,为促进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
各商贸服务企业、加油站要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1.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商贸服务企业、加油站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将宣传教育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并严格执行,应有文件、纪要、图像及视频资料等完整工作痕迹。
2.制定落实培训计划。各商贸服务企业、加油站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的固定议题中。应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按计划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培训,每次培训均有课时安排、授课内容、学习签到等。每年开展厂级安全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系列活动。各商贸服务企业、加油站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各商贸服务企业、加油站应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
5.及时张贴警示标识。各商贸服务企业、加油站应常年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及系列挂图。有电子屏的企业每周至少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1个工作日,每工作日必须有安全警示提示。对风险点(源),设置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
1.建立健全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商务经合局每年至少安排2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每年参与或组织不少于2次针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宣传活动
2.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工作,提高普法意识,在工作中普法,在生活中以身作则。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
积极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组织或参加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在商场超市等人员流动密集的场所,通过公示牌、宣传册、法律信息卡等形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商务局成立局长马春朝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岗,负责协调工作部署、组织工作推进、了解工作进展、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工作经验和适时组织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结合主管行业特点,利用会议、培训、检查等多种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融入行业管理之中,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各科室、各商贸服务企业、加油站,要根据县商务经合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争取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创新活动形式。局各科室、商贸服务企业、加油站要充分认识开展“七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七进”活动作为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的重要载体,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式,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安全氛围。
(三)及时总结经验。局各科室、商贸服务企业、加油站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措施,树立典型,丰富活动内涵,推进活动深入有序开展,确保“七进”活动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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